昭通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0-04-29 16:27  来源:昭通新闻网

日前,昭通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昭阳区小龙洞回族彝族乡小米村党总支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李才绍违规为其子大操大办婚宴问题。2020年1月20日,李才绍在没有报备的情况下,在小米村第17组家中为其子大操大办婚宴60桌,违规收取非亲戚宾客礼金共计6350.00元,2020年1月,李才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礼金予以收缴。

2.巧家县原地税局公款购买土特产、私设“小金库”变相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2013年至2014年,经巧家县原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宋贤开审批,使用公款1.3587万元购买红糖、芒果等土特产用于公务接待;2013年至2017年,巧家县原地税局以集体研究方式,将单位附属楼以联合经营的名义出租给姜某经营,姜某经营餐馆并负责向地税局职工提供就餐服务,地税局向姜某收取租金私设“小金库”95万元,其中用于职工就餐补助、代职工缴纳个人所得税等支出37.27万元。2019年12月,巧家县原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宋贤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巧家县原地税局纪检组长、副局长黄远程对分管工作履职不力,监督不到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3.水富市民宗局原局长熊啟龙私车公养、公款报销个人消费烟款问题。2016年至2017年,熊啟龙任原水富县民宗局局长期间,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车加油费17058.19元;虚列票据用公款1.8934万元购买香烟用于个人和公务活动消费;2016年10月和2017年9月,熊啟龙两次重复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660元。2020年1月,熊啟龙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水富市民宗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黄光平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方式)问责;分管办公室和财务的副局长王光亮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受到诫勉(谈话方式)问责。违纪款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以上通报的3起典型问题,有的巧立名目违规发放福利;有的违规大操大办并借机敛财;有的虚列票据用公款购买香烟。这些问题充分说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和隐蔽性,反映出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尚未形成,心存侥幸,放松要求,违反党规党纪。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保持清醒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切实担负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教育,经常“打扫”庭院,时常教育提醒,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节日期间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滥发津补贴、公车私用等易发多发和隐形变异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对无视纪律规矩、顶风违纪问题,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时刻自警自省自重,克服侥幸麻痹心理,严守纪律底线,不越红线,不越规矩,节俭过节,廉洁过节,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为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来源:昭通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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