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法院系统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有效震慑毒品犯罪

 2019-12-10 09:24  来源:昭通新闻网

昭通地理位置特殊,加上大山大水的自然条件,大宗毒品案件一直是昭通两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今年以来,昭通市人民法院系统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从重从快审判、严惩毒品犯罪分子,让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有效震慑了毒品犯罪行为。

“1月1日至11月20日,全市人民法院共收一审毒品案件462件525人,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0.62%。”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必仁介绍说,在打击毒品犯罪的过程中,昭通市人民法院系统始终保持打击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大宗毒品犯罪,加大对零星毒品犯罪和新类型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毒品犯罪持续上升的势头。同时,在适用法律方面除依法判处主刑外,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和执行力度,通过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削弱毒品犯罪经济基础。在2019年以来发生法律效力的 361件毒品犯罪案件中,受到刑事处理399人,其中15年以上及无期徒刑及适用死刑的就有 73人,重刑率18.30%。

在保持打击高压态势的同时,昭通市人民法院系统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切实贯彻落实《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摒弃轻视证据和无视证据的“唯经验论”,以及“口供至上”的错误观念,重视口供以外的其他证据特别是客观性证据的收集、质证和认证,严格按照证据规则和证明标准来认定案件事实和认定证据,确保判决的证据能够排除合理怀疑并且得出的结论是唯一的。执行疑罪从无原则,强化人权保障、程序公正理念,高度重视对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坚决摒弃重实体、轻程序,重口供、轻其他证据等做法,严把程序关,严格依法规范办案,严格把握和审查证据,在审查判决证据、认定事实时,既注重审查对被告人不利的证据,又注重审查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

此外,昭通市人民法院系统还重视社会协调联动,注重与公安、检察机关的交流和协调,在判决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些司法实践中存在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力求在判决前将一些基础工作做细做实。同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不断强化以案释法禁毒宣传工作力度。以“全民禁毒宣传月”“阳光司法工程”等活动为契机,开展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接受法律咨询、举办知识讲座等系列禁毒宣传活动,精选毒品类案件到机关、学校、乡(镇)、村(社区)等地公开审理,组织广大人民群众现场旁听,通过以案释法、案后答疑、案外教育等方式增强禁毒宣传实效。在门户网站及时登载涉及禁毒类稿件及毒品案件信息,组织法官干警积极撰写禁毒宣传稿件加强以案释法普及教育,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刊登全市人民法院处理毒品案件的情况,扩大宣传范围及影响。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钟怀滴)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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