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高原生物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债务确认公告

 2018-10-19 16:43  来源:昭通新闻网

经昭通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昭通高原生物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清算处置。为了保障债权人利益,凡涉及该公司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在45个工作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昭通高原生物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登记确认,若超过期限,视为自动放弃,该公司不再承担任何经济和民事法律责任。

一、债权、债务范围:2013年8月27日-2018年5月31日之未结清之债权、债务。

二、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天内(2018年9月16日-2018年10月30日)。

三、地点:昭通高原生物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珠泉路117号)。

四、证明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法人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非本人提交文件,还应提交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

2.申报债权债务所依据的原始合同、收据(收条、欠条)、发票、汇款或存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债权有抵押、担保和连带责任等情况的,还应当书面说明,并提交有关原始凭据;

4.其他必需的资料。

联系人:卢正勇、孙安碧

联系电话:15240897070、13638822219

特此公告。

昭通市属国有企业整顿工作领导组第四工作小组

2018年9月16日

审核:   责任编辑:聂孝美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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