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2县公布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等4项资助项目!

 2018-07-30 16:12  来源:昭通新闻网

巧家县

巧家县贫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8年度云南

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等四项学生资助

项目申请办理指南

一、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

资助政策及对象:

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用于奖励应、往届考入126所中央部委直属高校就读的云南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所指云南户籍即参加云南省高考前学生户籍所在地为云南省(巧家县贫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接受办理范围为户籍在巧家县)的学生。

奖励标准为在校本科学习期间连续获得奖励,每年人民币5000元。

试行免费教育的军事院校、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的学生,不纳入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的申请范围。

其中应届学生指参加2018年度高考录取在126所中央部委直属高校就读的学生。往届学生指:自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励计划政策实施以来,确因学校工作疏漏造成符合资助条件但未提交申请的往年入学的在校大学生。以前年度已申请但评审未通过、已被取消奖励资格、以前年度未申请但在校期间有《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励计划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之情形的学生不再评审。往年入学在校大学生补申请且被列为奖励对象的,奖励资金自申请通过年度起发放,以前年度奖励资金不再补发。

申报材料:

新生申请应上交的材料:①《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申请表》;②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③《云南省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④《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⑤ 提供到校就读证明材料(收费收据、高校证明、生源地贷款证明等均可);⑥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将身份证正面和银行卡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尽量提供本人农村信用合作社银行卡)。注:以上材料请按照编号顺序整理上报。

往届学生新申请应上交的材料:①《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申请表》;②《云南省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③《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④《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获奖学生在校情况鉴定表》,在校期间每学年一份;⑤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将身份证正面和银行卡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尽量提供本人农村信用合作社银行卡)。注:以上材料请按照编号顺序整理上报。

往届学生上交鉴定材料:①《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获奖学生在校情况鉴定表》;②2017-2018学年成绩单(含两个学期)。

4、其他事项:

相关申请及鉴定材料请于2018年9月18日前按要求齐备,一式一份,上交到巧家县贫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870-7122116,联系人:高凯。

二、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

资助政策:

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用于奖励应、往届考入158所一本院校就读的云南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优秀本科学生。所指云南户籍即参加云南省高考前学生户籍所在地为云南省(巧家县贫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接受办理范围为户籍在巧家县)的学生。

奖励标准为在校本科学习期间连续获得奖励,每年人民币5000元。

试行免费教育的军事院校、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的学生,不纳入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的申请范围。

其中应届学生指参加2018年度高考录取在158所一本院校就读的学生。往届学生指自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政策实施以来,确因学校工作疏漏造成符合资助条件但未提交申请的往年入学的在校大学生。以前年度已申请但评审未通过、已被取消奖励资格、以前年度未申请但在校期间有《云南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之情形的学生不再评审。往年入学在校大学生补申请且被列为奖励对象的,奖励资金自申请通过年度起发放,以前年度奖励资金不再补发。

申报材料:

新生申请应上交的材料:①《云南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申请表》;②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③《云南省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④提供到校就读证明材料(收费收据、高校证明、生源地贷款证明等均可);⑤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将身份证正面和银行卡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尽量提供本人农村信用合作社银行卡)。注:以上材料请按照编号顺序整理上报。

往届学生新申请应上交的材料:①《云南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申请表》;②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③《云南省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④《云南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获奖学生在校情况鉴定表》,在校期间每学年一份;⑤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将身份证正面和银行卡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尽量提供本人农村信用合作社银行卡)。注:以上材料请按照编号顺序整理上报。

往届学生上交鉴定材料:《云南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获奖学生在校情况鉴定表》。

其他事项:

相关申请及鉴定材料请于2018年9月18日前按要求齐备,一式一份,上交到巧家县贫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870-7122116,联系人:高凯。

三、中国工商银行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培养计划

资助政策:

考入省内外二本以及以上本科院校的高考前户籍在云南省的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少数民族大学生。

奖励标准为在校本科学习期间连续获得奖励,每年人民币5000元。

试行免费教育的军事院校、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的学生,不纳入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的申请范围。

昭通市2018年名额共计4人。

申报材料:

新生申请上交材料:①《中国工商银行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培养计划助学金申请表》、②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③《云南省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④《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⑤ 提供到校就读证明材料(收费收据、高校证明、生源地贷款证明等均可);⑥特殊困难证明(孤儿证、残疾证、低保证、烈属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困供养或低保家庭证明等)⑦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一张A4纸,户口簿学生信息页复印一张A4)。注:以上材料请按照编号顺序整理上报。

其他事项:

符合条件的同学,请于2016年9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按要求齐备,上交到巧家县贫困学生资助中心。联系电话:7122116,联系人:高凯。

四、2018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

资助政策:

2018年考入普通高校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建档立卡户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凡是考入普通高校的应直接公示后发放。

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申报材料:

①《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③困难证明(孤儿证、残疾证、低保证、烈属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困供养或低保家庭证明等)。

其他事项:

符合条件的同学,请于8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按要求备齐,上交到高中毕业学校,由学校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高中学校交教育局贫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定资助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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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县

  一、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励计划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2018届考入及往届考入中央部委直属高校就读的彝良籍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在校大学生。

其中往届学生包括:自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励计划和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政策实施以来,确因学校工作疏漏造成符合资助条件但未提交申请的往年入学的在校大学生。以前年度已申请但评审未通过、已被取消奖励资格、以前年度未申请但在校期间有《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励计划实施办法》第十七条、《云南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之情形的学生不再评审。往年入学在校大学生补申请且被列为奖励对象的,奖励资金自申请通过年度起发放,以前年度奖励资金不再补发。

孤儿、残疾、单亲家庭子女、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低保家庭子女优先获得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军事院校、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的学生,不纳入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的申请范围。

(二)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三)受理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1日-8月25日。彝良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申请提交材料:

   1、《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申请表》;

   2、《云南省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5、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6、特殊困难证明材料(孤儿证明、残疾证、低保证、烈士证等)。

    二、建档立卡学费奖励资助

   (一)资助对象:考入一本院校(名单见附件)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学生。

   (二)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直至本科毕业。

   (三)受理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1日-8月25日。彝良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申请提交材料:

   1、《云南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申请表》(见附件2);

   2、 《云南省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云南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获奖学生在校情况鉴定表》;

   4、 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5、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6、“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三、中国工商银行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培养计划

(一)资助对象: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少数民族贫困户子女。

(二)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三)受理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1日-8月25日。彝良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提交材料:

   1、《中国工商银行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成才计划助学金申请表》;

   2、《云南省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中国工商银行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成才计划助学金在校情况鉴定表》;

   4、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5、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6、其他困难证明材料(由学生选择提供)。

   四、其他事项

   (一)各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栏张贴文件、通过各种媒体充分宣传。让省委省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均能获得资助。

   (二)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责任人必须亲自签字。确保申请表填写规范,并督促学生按时限提交上报材料。

联系人:王志兰,联系电话:5126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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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昭通日报 微信(ID:hdwk2158200)综合丨巧家县教育局丨彝良县教育局

审核:   责任编辑:聂孝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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