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一男子“新生”刚满月 盗窃手机又入“宫”

 2018-03-01 14:16  来源:昭通新闻网

获得“新生”的车某波,出狱刚满一月,就将接受劳动改造时熟背的警言“重新做人”忘记得一干二净,便又伸出罪恶之手,趁他人熟睡的时候,悄悄的将人家手机拿走,因涉嫌盗窃,其仅享受了33天的自由日子,便又被羁押。2月28日,彝良县人民法院刘高云法官团队,公开审理车某波案,并当庭作出判决,车某波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经审理查明,出生于1997年的车某波,系彝良县龙安镇人。2017年2 月22 日因犯盗窃罪被彝良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2017 年10 月27日刑满释放。其出狱后的第23天,即2017年11月19 日凌晨,车某波窜至彝良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一楼的输液留观室内,趁被害人陈某俊熟睡之机,将陈某俊放在枕头下的一部价值1800 元的VIVOX9手机盗走(案发后,已追缴发还失主)。2017 年11月30日,车某波便被彝良县公安局逮捕羁押。

法庭审理后,被告人车某波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务,且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其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投入劳改,刑满释放后仅一月又重新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的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鉴于被告人车某波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审理中坦白认罪,决定对其从轻处罚。为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惩治犯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对其宣判后,问其对判决结果有何意见,被告人车某波表示,希望能在彝良服刑,问其原因,如果去昭通服刑,所得到的车费不够回家,在彝良,可以走路回去。

据了解,被告人车某波的身世也令人同情,三岁时,父亲去世后,母亲便外出,至今未归,奶奶将其拉扯长大,小学未毕业就辍学回家,便四处流浪。如今,奶奶已经80高龄,本想反哺奶奶的养育之恩,但苦于没有文化、技术,一时迷糊。不偷呢,就没饭吃,便又走上犯罪的道路,希望奶奶能健康长寿,等着他回归社会。此后,他一定会悔过自新,重新做人,靠自己的能力让奶奶安享晚年生活。

法官告诉他:“虽然你的身世可怜,未成年时所做的一切,并未记入档案,如今你已经成年了,那么大的一个汉子,有劳动能力,有气力,靠卖苦力也可以养活自己,也可以孝敬奶奶,但你却好逸恶劳,希望你再次进“宫”接受改造后,能履行你的诺言,用实际行动来感谢社会。别的不言,起码要对得起你奶奶啊!”(彝良法院 乐华方)

审核:   责任编辑:李梦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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