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心的“娘家人” ——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鲁甸县妇联

 2023-11-20 18:44  来源:昭通新闻网

近日,鲁甸县妇联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多年来,鲁甸县妇联充分发挥“联”的优势,不断健全维权网络,强化维权合力,推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预防性侵未成年人五项机制落地落实,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大大提升了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鲁甸县妇联先后被评为全国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先进集体、“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县”、“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云南省农村妇女“双学双比”先进集体、“巾帼创新业示范基地”及“昭通市先进平安单位”“昭通市文明单位”等。

近3年来,鲁甸县妇联积极倡导儿童优先理念,完善治理机制,采取广宣传、巧化解、优环境、建机制、评先进、帮贫困等措施,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抓在平常、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建立了“家事十日查、家事纠纷每日解”制度,明确重点人群和家庭关爱服务及矛盾纠纷排查、妇女儿童侵权案件发现报告、多部门联防联动、舆情应对等工作督查目标。

为进一步推进维权工作,鲁甸县妇联协调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及县卫健局在全市成立首个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并成立鲁甸县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鲁甸县妇联。县妇联与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合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联合县司法局成立鲁甸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昭通市首个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开辟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拓宽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凝聚了司法力量、行政力量与社会力量,延伸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坚实的臂膀。

在全县13个乡(镇、街道)和103个村(社区)实现妇女议事会组建全覆盖,鲁甸县妇联通过集中议事、现场议事及走访议事等形式组织宣讲婚育新风、反家庭暴力、禁毒防艾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共开展妇女儿童维权议事会议事551次,为解决婚姻家庭纠纷、留守儿童困难、控辍保学及不当家庭教育方式等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妇联建立每月排查化解婚姻家庭、恋爱纠纷制度,实行“一月一报告”动态管理风险家庭,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鲁甸县妇联坚持以人为本、以案释法,始终把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首位,将矛盾纠纷排查前置,制定“家事十日查”“家事纠纷每日解”“家事半月谈”制度,在全县各村(社区)发放调查登记表,组织力量对家庭矛盾纠纷隐患进行排查,对摸排的“问题家庭”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进行及时调处,做到定期回访。对有重大隐患的“问题家庭”指定专人跟踪调解,做到及时分析,准确把握矛盾的起因,预测事态可能发生的后果,因人而异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充分发挥由专业人员组成的普法巾帼志愿者力量深入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以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为主要内容的婚姻家庭普法大讲堂,广泛宣传12338维权公益服务热线电话及昭通市妇联“维权心守护小程序”的使用方法,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例22件,处理率100%。

同时,鲁甸县妇联开展“法律七进”宣传活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及宣传品4万余份,共开展线上线下宣讲223场,受益2万余人,大大增强了妇女儿童的法治意识。县妇联累计评选鲁甸县“平安家庭”创建示范村(社区)15个,“平安家庭”创建示范村民小组(楼栋)18个,“平安家庭”创建示范户85户。重点向妇女儿童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及《云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中的婚姻家庭篇及禁毒防艾等相关法律法规。

县妇联与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合作,对贫困妇女开展藤编、缝纫、手工饰品编织及珍珠加工等技能培训,增加妇女的经济收入,为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发挥了积极作用;县妇联开展法律援助,援助遭遇家庭暴力妇女2人;携手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众,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累计救助因案受困的妇女10人,发放救助金7万元,为受助困境妇女解决了燃眉之急。

昭通日报记者:王明贵

      校对:胡远松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周万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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