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日头条
2017-08-11 10:538月10日,永善警方查处一起谎报警情案,依法对行为人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8月3日15时,家住永善县墨翰乡的刘某某(男,55岁)到永善县公安局墨翰派出所报警称:放在家中的3万元现金被詹某某等人盗走了,要求公安机关查处。
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前往开展调查走访工作。经查,今年8月1日,因刘某某的儿子和詹某某的妻子一起私自外出务工,詹某某等人便到刘某某家寻人发生纠纷。其间,经公安机关调处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均表示互不追究。8月3日,刘某某担心詹某某等人再去找他的麻烦,便想出报假警的方法,借助公安机关来恐吓詹某某等人,于是向警方编造了詹某某等人将其家中现金盗走的警情。
警方在查清案情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刘某某谎报警情的行为作出了上述处罚。
民警提示:警力资源是社会公共资源,谎报警情,会造成警力资源的浪费,更是一种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处罚。请把有限的警力资源留给真正需要帮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