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举行防止干预司法宣讲会

 2021-06-18 18:58  来源:昭通新闻网

6月16日,昭通市举行市级党政机关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会。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马忠华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省第二驻点指导组副组长刘宗煌,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杨建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鲁军参加宣讲会。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在宣讲中,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分别以我市侦破的各县(市、区)防止干预司法典型案件为例,向与会人员宣讲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如何规避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出谋划策,指出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包庇干预司法行为同样会被依法追究责任。

会议指出,出台“三个规定”,就是要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和“隔离带”,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

会议强调,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出台,有利于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落到实处,减少司法腐败现象的发生;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的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司法公正;有利于防止司法案件在办理中受到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

在宣讲会现场,市委各部、委、办、局和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领导班子成员还签订了昭通市领导干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兴国 文/图

审核:杨明   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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