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冲破“关系网”,摧毁“保护伞”

 2020-07-17 16:06  来源:昭通新闻网

中共中央作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后,昭通市纪委监委深刻认识到打赢这场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高位推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全局突出位置来抓。

凝聚共识 强化担当

切实落实“一把手”工程。市纪委四届三次、四次全会专门作出安排,健全组织架构,明确惩腐、打“伞”、追责三项职责,主要领导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案件,分管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常委、委员领衔办案。

强化思想认识和业务培训。市纪委监委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三会一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2019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三次组织集中学习扫黑除恶工作的相关业务,并举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业务培训班,对全市151名从事审查调查工作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培训。

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多次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推进会;组建“2·28”专案组,下设11个专案小组联系县(市、区),形成市级牵头统一协调调度,市、县、乡三级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处置和优先办理,确保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不漏人、不漏事;压实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倒逼行业系统履职。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市共对扫黑除恶工作推动不力或失职失责的问题处理18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2人(分别为县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14人、村社区干部5人、其他干部11人),问责及其他处理154人。

强化监督检查、督导督察和巡察监督。市纪委监委安排6个监督检查组对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主责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以及中央和省、市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相结合,有效融入季度重点抽查和常态化明察暗访,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定期不定期对各级各部门扫黑除恶履职尽责情况、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等开展“捆绑式”“蹲点式”“交叉式”“推磨式”督导督察,共发现问题43个,其中整改提醒40个、核查处置3个,以督察实效倒逼责任落实。组织开展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派出7个专项巡察组对昭阳、鲁甸、巧家、镇雄、彝良、大关、永善7个县(区)14个乡(镇、街道),开展为期50天的扶贫领域和扫黑除恶“巡乡带村看县”专项巡察,共发现涉黑涉恶问题80个。

坚持“两个一律”。对上级交办、政法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一律优先查处,保证当天受理、当天分流处置;对中央督导组移交问题线索一律提级办理或重点督办,并实行领导挂案督办,审查调查室直办,案件监督管理室跟踪销号管理。

落实“一案三查”。对涉黑涉恶案件在查办案件的同时,一查关系网、二查“保护伞”、三查涉案部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如查办巧家县“3·07”张自勇涉黑团伙犯罪案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问责或组织处理28人,采取留置措施6人(6人均移送司法机关);查办镇雄县袁忠文涉黑犯罪案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人,问责或组织处理30人,采取留置措施4人(4人均移送司法机关)。

健全机制 形成合力

市纪委监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合力。

强化沟通协作机制。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进一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通知》,制定《昭通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同办案机制》,紧盯上级交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重点案件,信息互通共享。落实好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问题线索一月一对账”“案件定期会商”“查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中涉及公职人员情况一季度一对账” 、线索双向移送等工作机制,并建立完善查办结果反馈、信息共享、移交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等,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市政法机关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215条,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公安机关问题线索74条。

实行纪检监察机关“一盘棋”工作模式。印发了《昭通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集中开展严厉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专项行动方案》,强化“一盘棋”思想,各部门坚持分工不分家,协作作战。

建立案件同步立案调查机制。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会同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市纪委监委在办理巧家县“3·07”张自勇涉黑案中,对该案案情进行认真研判分析,对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有关公职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进行调查,同时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积极配合,由检察机关对涉嫌徇私枉法的行为受理初查,纪检监察与检察两家同步启动调查和初查办理程序。

开展线索排查专项行动。对2018年以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案件、2013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问题线索,查而无果或者漏查的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确保专项行动确定的线索排查范围和重点无一遗漏,清仓见底。

突出重点 突破难点

昭通扫黑除恶的重点是涉黑涉恶的大案要案,这些大案要案,在群众中的影响极坏,而难点则是盘根错节关系网、“保护伞”,撕不开“关系网”,打不掉“保护伞”,盘踞民间的涉黑涉恶毒瘤就难以根除。市纪委监委在坚持一体化推进的同时,突出重点,主攻难点,打开了扫黑除恶的突破口。

善用指定管辖方式。从案件实际考虑,昭通市纪委监委对威信县万赟等人涉恶案采取了指定管辖,指定由盐津县纪委监委全面参与,昭阳区纪委监委抽调精兵强将参与审查调查,并将该案作为昭通市纪检监察系统第一例指定管辖案件,实现了政令畅通、人员回避、效率提升和排除干扰。

实施异地办案。树立全市纪检监察办案“一盘棋”的意识,实行“上下联动、县(区)互补”方式,市纪委监委“12·23”专案组查办威信县黄朝云、李启发、张华昌等人涉恶腐败案件中,由市纪委市监委分管案件工作的领导总负责,采取异地查办案件方式,安排昭阳区纪委监委对整个案件进行异地查办,做到案件查办及时、审查调查高效、纪法处理得当。

突出直查直办。市纪委监委对涉黑涉恶问题复杂、涉案人员集中、社会反响较大的线索进行直查直办,着重对威信县季华东涉恶案、巧家县“3·07”张自勇涉黑案、镇雄县袁忠文涉黑案等问题线索由市纪委监委牵头负责,组织精干力量进行直查直办,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做到查处一人,震慑一方,对失职失责的行业主管部门,做到问责一人,警醒一片的效果。

开展提级办理。采取专案模式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先后成立 “7·16”“12·23”“2·28”“5·20”4个专案组,对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线索、省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38件进行提级办理,其中立案办结66件。

强化重点督办。市纪委监委对34件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实行重点督办,由审查调查室和监督检查室进行督察指导及审核把关,对充当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立案办结3件,其他问题立案办结10件。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572件,分别为上级交办60件,纪检监察系统在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发现142件(含中央纪委、省纪委省监委移交),政法机关移送215件,其他单位移送100件,群众举报55件;目前已查结562件,正在办理10件,共立案审查调查252人,处理366人(党纪政务处分173人,问责及其他处理193人,采取留置措施22人),查处人员中涉及县处级干部15人,乡科级干部187人,涉及村(社区)干部34人,其他人员130人。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德华 通讯员 沙祥坤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聂学虎 实习编辑: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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