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检察院“三个强化三个注重”认真办理命案

 2016-06-04 23:06  来源:

昭通新闻网讯(通讯员 马勇)今年以来,鲁甸县检察院共受理6起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故意杀人案件,在办案中,该院采取“三个强化三个注重”的措施,对6起涉嫌故意杀人犯罪的嫌疑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6起案件的依法快速办理有力的打击了危害人身安全的犯罪,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是强化规范办案,注重案件质量。一方面严格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组织骨干力量及时提讯犯罪嫌疑人,严格审查核实案件相关证据材料。另一方面注重细节审查,从办案期限、办案程序、基本证据等方面进行审查,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办案和办案瑕疵等问题,如李某故意杀人案中,承办人发现侦查机关没有为其指定辩护律师,违反了法律规定,于是及时建议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对当事人双方关系、案发原因、案发过程,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等细节的审查,察微析疑,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

二是强化全面审查,注重引导取证。一方面尽量避免受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文书的影响,防止先入为主,审查有罪、罪重证据,特别是在办理因家庭、感情纠纷引起的命案时,切实做到客观公正。另一方面对全案证据材料的审查判断,逮捕的证明标准要求有一定数量、必要的适格证据,并且证据之间相互印证。同时,对侦查机关移送的证据加强审查,根据情况制作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及时补充完善证据,并就类案反映出的问题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

三是强化办案沿伸,注重矛盾化解。一方面认真做好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工作,防止矛盾升级激化。如在办理安某故意杀人案时,由于被害人家属情绪激动,多次上访,扬言报复,该院受理后,与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对被害人家属进行了耐心的工作,最终化解了家属存在的疑惑和矛盾。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刑事被害人救助,力所能及帮助被害人家属解决生活困难,如魏某因家庭纠纷杀死其丈夫一案,魏某被羁押后造成其三名未成年子女学习和生活困难,该院侦监部门、控申部门与相关部门一道做通了其亲属工作,由亲属照管其子女,并为他们争取了1万元的救助资金。同时,针对本区域命案高发的情况,认真分析原因,就如何化解社会矛盾,预防恶性案件的发生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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