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4村干部乱作为被查处

 2016-05-25 11:05  来源:来源:微昭通

鲁甸县“8·03”6.5级地震抢险救援和灾后恢复重建期间,乐红镇关溜村村干部徐武顺、王德亮、王顺明、高怀聪乱作为,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受灾人数、乱用他人户籍信息,违规为本人和他人套取过渡期生活补助费和过冬取暖费21600元。其中徐武顺、王德亮、王顺明3人均以他人户籍信息申报重建名额,伪造相关环节审批负责人签字,意图分别骗取重建补助资金各4万元未遂,组织及时发现介入调查,成功制止了3人犯罪行为的发生。

其4人行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与民争利,构成贪污过渡期生活补助费和过冬取暖费错误。经鲁甸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徐武顺、王德亮、王顺明3人开除党籍处分,给予高怀聪留党察看处分,并予以全县通报,所涉及违纪资金全部上缴县财政。上述人员利用职权虚报冒领、骗取国家补贴资金,无视党纪国法,公仆意识淡化,与民争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削弱了党的执政基础,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

鲁甸县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一案双查”,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党组织和党组织负责人,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以严肃查办案件,告诫和警醒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不踩底线、不碰红线、不越高线,切实践行“三严三实”,维护群众利益,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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