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项目通过省级验收

 2016-04-18 19:56  来源:

本网讯(通讯员 林世奎)3月16-17日,受云南省水利厅、财政厅的委托,由昭通市水利局、财政局,鲁甸县人民政府、水务、财政、审计、纪检及项目所在乡镇等多家部门组成的验收委员会对鲁甸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

2011年,鲁甸被国家财政部、水利部列为第三批全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项目从2011年开始连续实施了三年,每年由中央投资1500万,省级配套800万元,市县配套460万元,带动受益群众筹资及投劳折资600多万元,整合其他项目资金1000多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实施3年来建成了茨院、龙头山光明、文屏镇普芝噜等6个项目区,共增加高效节水灌溉面积6.8万亩。通过管灌、微喷灌现代工艺节水措施,促使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大幅度下降,灌溉保证率得到大幅提升,农民增收也有保障。

验收委员会人员通过深入项目区实地查看,查阅工程建设资料,观看项目建设影像资料,在听取参建各方汇报后,一致认为,鲁甸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1—2013年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合格,文件资料齐备,资金管理使用合理,工程效益显著,同意通过竣工验收。

据了解,该项目完工后便投入使用,运行使用了3年多以来,运行状况良好,项目区群众比较满意,工程效益显著,被项目区农民亲切地称为“田间自来水”。竣工验收后,鲁甸县水务局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工程移交给项目所在乡镇,由乡镇制订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落实专门的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工程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工程效益得到长期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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