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严肃中秋国庆期间廉洁纪律

 2016-09-14 07:26  来源:

昭通新闻网讯(通讯员 陆元华)中秋国庆双节临近,为深入贯彻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巧家县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和部署,早安排、早部署、早预防,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全县干部不犯“节日病”,过一个廉洁、正气的节日。

落实廉洁责任。为狠刹节日公款吃喝、送礼不正之风,巧家县成立了工作领导组,签订了《中秋国庆廉洁承诺书》,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就是节日廉洁纪律的主体责任,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从严要求、从严律己,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与约束。

严明纪律规矩。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省纪委《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和《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借机敛财、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有关纪律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加大检查和问责力度。成立专项检查组,采取各单位自查和检查组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违纪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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