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结硕果

 2022-02-11 11:09  来源:昭通新闻网

虎年春节期间,盐津县盐井镇团结社区各族群众相聚在民族团结进步大舞台上,欢快地吹起唢呐、跳起芦笙舞,载歌载舞地欢庆吉祥年。

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按照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的理念,不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盐津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特色和亮点。盐津县地处金沙江流域,承担着长江上游的生态修复工作,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县。近年来,该县坚持赓续民族团结进步基因,深入开展“十进十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涵盖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和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发展,并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同时,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相融合,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盐津县盐井镇团结社区通过召开座谈会、院坝会等形式,定期组织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宣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理念,逐步形成爱国爱家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大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力度,破除陈规陋习,坚持自强不息,充分发挥自身内生动力,达到共同富裕。

此外,还不定期邀请专业民族老师对少数民族礼仪进行规范培训,及对语言、舞蹈、乐器等方面进行实地教学。在社区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楼栋、进家庭、进扶贫车间等活动,定期表扬模范集体、家庭和个人。通过网格化管理模式,全面精准地掌握整个安置点的少数民族情况,并将少数民族管理纳入网格化管理,落实党员对应管理服务每一户少数民族,进一步畅通少数民族同胞反映诉求的渠道。把就业、职业培训等信息第一时间通过网格传递给每一位少数民族同胞,促进就业增收。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同胞医疗、社会救助体系,全面鼓励少数民族同胞重视教育、送子女入学。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将少数民族同胞维权和维护合法利益纳入法律顾问职责范围。

目前,盐津县创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已通过省级初验,建成大坪苗族村、生基苗族村、三河澜湾苗寨等一批民族特色村寨;已创建省级示范单位 8 个,市级示范单位37个,市级示范乡(镇)1个,县级示范单位49个,县级示范乡(镇)1个,县级示范村(社区)7个,县级教育基地1个,形成了以点串线、连线成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格局,巩固和发展了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盐津县通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开展,让各民族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和谐氛围,共创共建共享幸福新生活,打造出民族大团结的良好景象,使得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开遍每一个角落。

昭通日报记者:陈允琪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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