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2016-04-14 10:10  来源: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6月2日至6月16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盐津县进行了巡视,并于9月2日反馈了巡视意见。中共盐津县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 关于“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仍需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工作仅满足于提原则性要求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有效防范腐败的具体措施少”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意识,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讲话精神纳入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由县委常委班子带头学习。将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纳入年度考核目标,载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并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二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县工作总体规划,纳入县委工作计划重要内容,与全局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突出抓好常委会谋划部署、选人用人、作风建设、查办案件、制度建设、检查考核等工作,组织开展了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监督检查。三是认真落实“三谈两述”制度,2015年10月20日,县委书记集中约谈10个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从严提出了“管好自己,履好职”的纪律要求。坚持述廉报告制度,县纪委全会每年选定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12名进行述职述廉,确保了每届班子任期内主要负责人全部进行一次述职述廉。四是定期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监督检查,进一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和完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与10个乡镇和58个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解了盐津县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15个主要责任单位领受了52项主要工作任务。坚持县委常委带队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机制,实行年初分解任务,半年检查督促,年终考核评价。五是全面优化执纪执法环境,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全面充实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加强对重大案件协调、指导和督办,全力保障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所需人力物力财力。调整充实了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增加了县纪委行政编制5名,投入财政资金10万元建设纪检监察内网。

2.关于“县纪委的监督责任需进一步加强。纪委聚焦主业,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工作力度不够;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缺乏有效监督机制;预防腐败的工作机制、手段创新缺乏系统性研究,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问题发现不及时,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够;对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执纪执法不严,对有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小官贪污问题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惩处不力、量纪较轻,没有很好的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没有形成应有的惩治腐败震慑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步伐,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回归主责主业,拟定了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调整试点初步方案,将县纪委内设机构调整为9个,在县监察局加挂县预防腐败局牌子。调整后,办案机构占总内设机构的55.56%,办案人员占总人数的52.78%。清理调整县纪委监察局参与县委、县政府各类议事协调机构138个,取消或不再参与118个,保留或继续参与15个,暂时保留或参与5个。全面落实《昭通市乡镇纪委工作规则(试行)》,制定了县级考核办法,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工作。二是进一步严格办案工作程序,加强基层办案工作监督,集中查处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不作为、乱作为,影响较大、情节恶劣、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制定了《盐津县集中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实施方案》、《盐津县集中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百日专项行动方案》、《问题线索初查方案》、《初核调查安全办案工作方案》。百日专项行动中,全县共计排查线索 30件,初查30件,初查后了解16件,立案13件15人,处理22件24人,6件移送司法机关调查。督促乡镇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共计受理群众诉求572件,办结567件,正在办理5件,办结率99.1%;已办结诉求中,群众满意465件,基本满意95件,不满意7件,满意率82.01%。抓好各行业系统监督检查,派出5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民政、财政、农业、林业、水利、国土、教育、卫生等相关开展了行业集中检查。三是修订《盐津县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指导乡镇和部门制定完善同级监督措施,制定《盐津县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意见》,健全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有效机制。四是狠抓廉政勤政教育,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以具有审批权、决策权、经济资源调配权和组织人事权的部门为重点,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努力消除廉政风险防控盲区,确保风险防控措施全覆盖。认真组织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将廉政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五是加强对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抓住中秋、国庆等节点,下发文件及时提醒,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今年共收到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报告婚丧喜庆事宜16件。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在全县教育和卫生系统177个校点和12家医疗机构全面推行校务和院务公开。六是全面实行权力清单制。严格执行《盐津县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和项目报备,今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报备项目49个,审计项目8项。七是严肃查处贪污贿赂、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今年来,全县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60件,立案32件,结案2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2人。党纪处分31人,其中警告5人,严重警告8人,留党察看6人,开除党籍12人;受党纪处分中,贪污贿赂12人,占38.7%,失职渎职2人,占6.5%;政纪开除处分2人,均属贪污贿赂。受处分人员中,科级干部5人,一般干部8人,村(社区)两委干部15人,农村党员4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和司法机关直接作出刑事处罚后交纪检监察机关作党政纪处分9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6人,涉及副科级干部1人,乡镇站所长2人,村干部3人。省委第九巡视组移交我县科级及以下人员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共47条,县纪委及时成立了问题线索初查领导组,组建了5个调查组,全面开展初查工作。目前,47条问题线索梳理合并重件后共40件,涉及举报问题207个,举报对象50名(其中科级干部10名)。按照问题线索处置有关规定,初核23件,谈话函询2件,暂存处理12件,了结1件,拟立案2件。通过初查,立党纪案件6件8人,信访了结12件14人(其中组织处理1件1人),正在办理4件。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对狠刹不正之风认识不够深,抓作风转变紧一阵松一阵,有等一等、跟着走、观风向、避风头的心态。个别班子成员纪律意识不强,心中缺少敬畏,工作远离群众,迷恋特权,公私不分,公车私用”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县委常委会和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制度。切实提高全县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的重要性认识,做到警钟长鸣。今年来,全县集中学习中央、省市通报案件11次,组织党员干部460人次观看《人生不能重来》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影片,组织58名纪检干部观看《决不能背离忠诚干净担当》警示教育片,在县委党校为150余名干部讲廉政党课。二是开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情况专项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彻底扭转党员干部从“要我改”到“我要改”的根本转变。今年来,共计问责6人,其中违反工作纪律问责4人,工作执行不力问责2人并在盐津网和盐津电视台公开通报曝光。三是主要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四套班子班子成员分别在所在部门和挂钩联系乡镇廉政党课培训廉政党课。今年来,县级领导讲授廉政党课共计36次,参训人员达到864人次。四是形成干部党员纪律教育长效机制。将廉政教育纳入县委党校培训内容,下发《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材料600余册,党员干部敬畏组织、敬畏权力、敬畏群众思想意识基本形成,廉洁从政意识得到显著提高。

2.关于“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落实措施不具体,比较笼统,缺乏可操作性,约束力不强”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改完善县委工作规则。切实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拟建立盐津县委专家咨询委员会,县委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全面强化常委分工负责制。坚决贯彻分管就是主管理念,除重大决策、重大资金使用、重大人员变动经常委会讨论决定外,其余日常工作由常委独立分管、独立负责。三是健全完善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机制。按照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决定,结合盐津实际,修订完善科学合理的干部评价和选人用人机制。四是规范新闻宣传报道。拟定了《盐津县进一步改进宣传报道的实施办法》,对领导活动新闻报道文稿字数、时间要求、内容审核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今年1-9月,盐津县在各类媒体刊播新闻2365条,其中领导活动类新闻共计172条,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 14.5%;民生类新闻共计1576条,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9.3%,“目光和镜头聚焦基层、关注百姓”要求得到积极落实。五是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制定了“挂包帮”“ 转走访”相关考核办法9个,分别对县处级领导、县直部门、乡镇党委、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及队员、村(社区)党组织扶贫开发示范点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和民房建设等进行考核。六是加大审计工作力度。严格落实“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情况、专项资金(项目)以及三公经费等进行审计。今年来,共完成审计项目53项,查出问题资金总额 3823.46万元。通过加大政府投资审计力度,为政府节约工程投资2336.61万元。

3.关于“公务接待规定执行不到位,超标准接待和浪费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整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深入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四风”问题整治,严格公务接待管理,重点查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费旅游等违规违纪行为,加大对“三公”经费的审计力度,启动公务卡业务结算制度改革。组织开展了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的监督检查。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制定了《盐津县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卡结算制度相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全县自10月起正组织对各单位“三公”经费开展专项审计。二是结合实际拟定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接待标准,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划出公务接待标准蓝线和红线,狠刹公款吃喝风。修订完善了《盐津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禁大吃大喝、公款浪费,严禁以公务活动名义私人聚会,严禁在公务接待中使用高档酒水、香烟和列支不相干费用。县纪委将牵头对全县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检查。三是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外地出差食宿按规定处理,基层调研走访交纳伙食费。认真落实《盐津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盐津县县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规范县直干部到基层交纳伙食费和住宿费相关问题规定》,严格标准和要求,目前正组织县财政局等部门对各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违纪的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四是严格公车管理,认真落实《盐津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实施意见》,清理核查公车标识,积极做好公务用车改革准备工作,严禁公车私用和违规使用。今年来,全县产生公务接待费用904.56万元,比去年同期的1024.23万元减少119.67万元,同比下降11.68%。

4.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时间少,开展随机调研少,驻村入户少,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少。在深入基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做实事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改完善了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相关工作制度,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四去一来”工作法、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三联系两深入”制度,采取定期走访、随机调研等方式深入基层。截至目前,县委常委班子开展随机调研150余次,联系乡镇领导听取工作汇报66余次,深入村组及农户家中收集意见建议2300余条,形成问题清单94余份,解决问题105余件,化解矛盾纠纷325余件。二是建立了扶贫开发和“挂包帮”“转走访”长效制度,采取县级领导“挂乡包村帮户”、部门“挂村包组帮户”的方式,组织全县干部职工转变作风走进农村遍访贫困户。当前,全县78支扶贫工作队联系贫困户20728户,35名挂钩联系领导、96家挂包帮单位、55名队长及第一书记,173名驻村工作队员正深入村、组及农户开展工作。截止10月15日,全县2733名各级干部职工遍访贫困户20134户,干部工作作风得到全面转变,为民分忧、帮民解困之风正在形成。

5.关于“精简会议、文件效果不明显。一些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缺乏激情和责任感,精神懈怠,作风漂浮,解决问题仍停留在作批示、提要求上,不愿担当、不敢担当,缺乏责任感,有利于地方的就积极争取,紧抓快办;落实有困难的就心存畏难情绪,强调客观条件,没有做到权责一致”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和改进调查研究规定》,县委下发文件比去年同期减少22.7%,会议召开比去年同期减少37%。今年以来,全县产生会议费用449.64万元,比去年同期的500.35万元减少50.71万元,同比下降10.13%。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管理的规定》,开展了“吃空饷”专项清理,共清理出“吃空饷”人员42人,已办理完相关手续,追回“吃空饷”资金97.5万元。三是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对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2人进行行政问责。四是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不定时对上下班工作纪律、各级各部门、服务窗口落实工作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拖延不办等情况进行问责处理。今年来,共计开展明察暗访3次,其中问责违反工作纪律4人。五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由县委督查室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对上级方针政策和县委重要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查督办力度。今年来,对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八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重点工作任务、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开展督查督办13次。六是严格按照《盐津县县级领导视频接访时间安排表》进行视频接访工作,保证了每天有县级领导进行接访工作,现场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同时县委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跟踪回访,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显著提高。

6.关于“个别班子成员政绩观有偏差。存在让上级满意的多、服务群众的少,考虑眼前显绩多、长远绩效少,考虑招商引资多、抓实民生问题少,做‘锦山添花’的工作多、‘雪中送炭’的工作少等‘四多四少’问题。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中,精力更多地投入到高速路一带的乡镇,且只考虑了外观的改造,搞‘路边工程’‘样板工程’”的整改情况。

一是牢固树立重质量、重效益、可持续的政绩观念,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严禁急功急利和短期行为,杜绝“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确保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同步迈进。1-9月,全县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8299元,同比增长19.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69元,同比增长19.9%。二是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资源消耗、生态效益、社会保障等的考核权重,修订完善了《年度综合考核方案》,其中,环境保护(资源消耗、环境损害)占2%权重,林业工作(生态效益)占2%权重,安全生产占3%权重,劳动和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占3%权重,卫生事业(群众健康)占2%权重,社会和谐(信访工作和社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占9%权重。三是提高统筹发展水平,加大对偏远贫困落后农村的基础建设和产业扶持力度,围绕全面建成小康、脱贫摘帽工作目标,加大扶贫攻坚县级财政投入,县财政向每个贫困村投入200万,整合各类项目资金800万元,确保每个贫困村资金投入至少达1000万元。将美丽乡村建设重点由室外转向室内室外兼顾,更加注重室内“三改”(即改厨、改厕、改客厅)和户外“三化”(即院坝硬化、庭院绿化、环境净化)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使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有质的提升,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在室外打造、室内改善、基础建设三方投入比例为20%、30%和50%。

三、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需进一步增强。县委班子个别成员对一些损害党和政府形象、随意传播的小道消息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制止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及时组织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五个必须”内容和要求,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坚持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二是落实政治责任。不断强化县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组织部门的监督责任,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严肃处理,做到失责必查、失责必究。三是做好“三乱”治理工作。积极做好2016年县乡村三级党组织换届准备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计划在12月集中开展一次乱议论、乱猜测、乱信谣传谣治理工作。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差距。会前沟通少、酝酿补充,统筹考虑少、临时动议多,没有留给班子成员更多的思考时间,影响决策质量。有时在议事决策时,调研论证和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一是改进会风,充分发扬民主,会前充分沟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县委常委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做细做实议事决策前期工作。近年来,提前通报和定期沟通重要会议讨论议题和议决事项10次。二是完善了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健全了民意诉求表达渠道,搭建群众智慧集纳平台,做好群众的批评和反对意见收集采纳工作,及时梳理群众意见建议,定期研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三是定期组织社会公众举办各种讨论会、恳谈会,畅通普通民众对政府公共支出提出意见建议的渠道,保障群众在资源分配、公共服务项目选择、决定社会政策优先次序等方面的参与权、话语权,并对政府预算的决策及实施过程加以监。四是在规划编制、集镇改造、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上,充分听取“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党外人士及基层群众各方面意见,归纳吸收各类意见建议120条。五是建立群众参与村级管理民主决策“五步走”制度,即群众提议、村“两委”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村“两委”组织实施、村民代表监督制度。今年来,各村采取“五步走”做法决策重大事务325次。

2.关于“对基层关心不够,与干部职工的谈心交心不广泛,对干部思想状况、工作情况了解不深入。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不科学,激励干部在基层干事创业的导向不明显,一些工作没有从基层实际出发,不同程度影响了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领导职数的管理不规范,科级领导干部年龄偏大,3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较少,45岁以上的干部基数较大,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组织归属感。截至目前,全县开展干部谈心谈话400余人次,实现了谈心谈话全覆盖。二是结合实际对2014年制定的《盐津县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盐津县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充实修改,使其更加科学务实。三是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的管理,对我县各单位部门的领导职数进行了重新核定,建立了选拔任用干部预审制度和审批制度。全县共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187名(其中事业正科8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45名(其中事业副科25名)。对超职数配备的55名干部制定了消化措施,明确了消化时间表,确保2017年9月底全面整改消化完成。四是启动了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我县有非领导职务191名,根据指标还可配置非领导职务97名,目前已纳入干部人事调整工作计划。五是制定了《盐津县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加大对任职时间较长的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六是制定了《乡镇非领导职务配备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方案》。按要求放宽了乡镇事业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条件,严格执行最低五年服务期制度,及时足额兑现了3000万元乡镇岗位补贴,稳定了乡镇干部队伍。七是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2013年以来先后选派43名年轻干部到乡镇挂职乡镇长助理、政法副书记、村(社区)副书记、县直重点岗位主要领导助理等,并结合精准扶贫工作要求,选派了59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同时,进一步重视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的选拔,积极探索从优秀事业干部、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人员,不断扩大选人用人的视野。

3.关于“对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有重选拔、轻培养,重使用、轻管理的现象。干部选拔任用,重‘入口’轻‘出口’,‘能上能下’的机制没有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缺乏有效的办法来调动和保护干部的积极性”的整改情况。

一是从严从实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以县委党校为主阵地举办各级各类培训,今年举办了村(社区)支书专题培训班,轮训94人,举办省组织工作会议暨国家、省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专题培训班,轮训100人。与扶贫盐津的上海东华大学对接将在10月至11月联合举办三期培训班,轮训160人,使广大党员补足精神之钙、固牢信仰之根,提高本领素质。二是从严从实加强干部教育管理,抓实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自上而下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建立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机制,督促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三是从严从实加强干部监督,按照《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若干规定》,初步拟订了《盐津县从严从实管理领导干部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我县领导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的管理,结合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制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等不良行为。

五、其他方面

1.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情况。

一是通过集中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通报典型案例和专题研究反腐败工作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县委主要领导完成了对全县10个乡镇党政一把手谈心谈话工作,提醒领导干部管住自己、管住亲属、管好身边人,切实推动县委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二是抓好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增加纪委办案力量,纪检监察机关不再全程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教师招聘等工作。三是制定了《盐津县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盐办通〔2015〕6号),不断加强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土地等领域反腐倡廉工作。通过民生资金监管平台,严格监督民生资金的发放和使用。认真落实建设项目报备制度,各单位使用财政资金、在县内建设的项目,招投标前,到县监察局报备。四是组织开展了教育、医疗、计生乱收费、乱摊派问题整治,对直接关系群众利益的行业领域集中开展监督检查。五是开展了集中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集中查处了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2.关于“加大作风问题整治力度”的落实情况。

一是始终聚焦“四风”突出问题,充分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实施办法贯彻落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实施办法,加大查处力度。二是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强化宗旨意识,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理想信念,用心用情服务群众。三是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健全完善了《盐津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制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盐津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生学杂费及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和《盐津县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违纪的4人给予党纪处分。四是强化违规收费、收费不入账、私设小金库、向非预算单位违规拨付资金、挪用专项资金违规购买车辆、招投标涉嫌违规操作等问题整治。制定了《盐津县财政性资金监督检查制定》,今年8月对10个乡镇、1户企业、20户行政事业单位1-6月份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清理资金33846.77万元,占资金指标数166151.10万元的20.37%。通过检查,没有出现挤占、截留、挪用等现象。同时,对2014年度部分专项资金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完成审计项目8项,其中:专项资金审计5项、经济责任审计3项,审计查出问题资金总额2653.49万元,其中:违规资金179.09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2474241万元。应上交财政180.97万元,分类提出了审计意见、建议28条。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有效防范和杜绝“小金库”。五是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查处力度,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按程序从严处理,不断增强执纪问责效果,提升制度影响力。

3.关于“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落实情况。

一是通过讲党课、集中学习研讨、警示教育、专题讲座等形式,对领导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加强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增强明辨是非、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今年以来,县四套班子领导讲党课32人次,开展集中学习研讨8次,开展专题讲座5次,开展警示教育4次。二是将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旗帜鲜明地反对听谣传谣、造谣生事行为,不胡乱议论上级决定,不随意传播小道消息,对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言论及时制止。三是全县各级党组织自觉地把维护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融入党的政治生活之中,每季度研究一次本地区本部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状况,对容易出现问题的重要时段早打招呼、早提要求,防患于未然。四是通过强化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上级决策和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4.关于“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条例》纳入县委常委会议、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各级领导干部和政工人事学习的重要内容,印发《条例》小册子400多份本。二是在干部任免程序中坚持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严格规范动议环节,不搞临时动议;充分发挥全委会、常委会作用,坚持个人提名与集体提名相结合;合理确定民主推荐参加人员范围,准确甄别推荐结果;保证充足的考察时间,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坚持全委会、常委会票决制度,到会人数达不到三分之二不开会,同意票不过半不任用,同时严格控制讨论决定干部的批次和数量。除换届等特殊原因外,每次上会讨论决定干部一般不超过50人,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并明确发表意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盐津县反映。联系单位:中共盐津县委督查室;联系电话:0870-6631101;电子邮箱:yjxwdchsh@163.com。 中共盐津县委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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