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城乡低保工作不断完善

 2016-01-07 17:25  来源:

本网讯 通讯员 余秋霞 2015年,镇雄县民政部门按时发放城乡低保资金,扎实开展城乡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大力倡导低保对象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城乡低保工作不断完善。

2015年,全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44543人,农村低保对象172827人,全年发放低保资金22929.87万元,城乡低保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制定出台城乡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分阶段、分任务逐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通过专项行动,全县共清理清退现已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312户591人。同时,积极开展低保对象信息比对及整改工作,通过开展信息比对,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全部停发低保,并责成所属乡镇、街道重新逐户调查核实,并按相关规定重新予以落实。

2015年6月底,镇雄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月人均355元调整为月人均408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年人均2100元调整为年人均2292元。新保障标准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现有城乡低保对象的补差标准不变。

镇雄县民政部门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政策宣传,全力推进城乡低保对象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活动,从试点到推广,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了良好的活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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