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强化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

 2018-03-14 21:57  来源:昭通新闻网

昭通新闻网讯 (通讯员 罗尚雪近日,为有效解决部分驻村工作队员存在认识不到位、工作不积极、情况不清楚、政策不熟悉等突出问题绥江县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的通知》,为驻村工作队员“量身高”、明职责、定规矩,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规促驻村工作队员踏踏实实驻村、实实在在干事,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确保全县2018年稳定脱贫摘帽。

“量身高”,优选配强队伍

一是严格选派标准。驻村扶贫工作队成员由县委统一选派,按镇商县直挂钩部门提名,县委组织部和县联席办把关审定原则确保提名人员必须是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年富力强的干部。

二是壮大工作队伍。驻村扶贫工作队人数按照村(社区)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户两户折算为一户)数量确定,由58人组成,全县34个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员在上年148人基础上增加到208人

是确定扶贫专干。要求县直挂钩部门必须按照干部职工在职在编人数确定扶贫专干,单位10人以下的不少于1名,10人以上的不少于2名,主要负责本部门扶贫大数据库日常管理维护、台账资料收集整理部门挂钩村组群众日常走访和各项扶贫措施推动等工作。

“五到位”,明确工作职责

驻村工作队实行分片包组制度,所有工作队员必须联系到片、负责到组、具体到户,全面负责联系片区和小组的驻村扶贫工作,做到“五个到组到户”:

一是政策宣传到组到户。通过院坝会、小组会和入户宣传等方式,将中央和省、市、县相关扶贫政策,特别是县委“1175”政策宣传到每家每户,确保各级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遍访走访到组到户。严格落实遍访走访要求,每季度遍访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少于1次,每年遍访非贫困户不少于2次,确保清楚每个小组底数、明白每家每户情况,做到“一口清”。

三是资料收集到组到户。负责收集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情况和资料信息,做好纸质和系统的动态管理,确保真实情况、纸质信息和系统信息完全一致。

四是落实帮扶措施到组到户。负责因村、因户制定帮扶措施,统筹、指导和督促扶贫项目实施。

五是督促挂包责任落实到组到户。协调、督促和监督挂钩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全面落实挂包责任,深入走访贫困户,掌握基本情况、宣传扶贫政策、共商脱贫思路、交流思想感情、落实帮扶措施。

“七必须”,严守驻村纪律

一是工作队员必须吃住在村。所有驻村工作队员必须吃住在村,与村“两委”干部一起轮流值班。驻村工作期间一律不得离开所在村,不得在其他地方食宿,不得参与扶贫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挂名驻村、“走读式”驻村每月住村不少于20天。

二是党组织关系必须转到村。工作队员是党员的,必须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村,参加村党总支流动党支部和联系片区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三是工作队员离村必须审批报备。所有驻村工作队员必须坚守岗位,凡离开工作岗位的必须提前审批报备。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副队长离村的,由各镇指挥长负责审批,报县委组织部和县联席办备案;工作队员离村的,由镇党委书记审批,报县委组织部和县联席办备案。

四是工作队员必须全脱产驻村。驻村工作队员必须全脱产驻村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抽调、借调工作队员参加脱贫攻坚以外的工作,更不得抽回原单位工作,一经发现取消工作队员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抽调单位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如对驻村工作造成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

五是工作队员必须执行签到点名制度。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每天必须签字报到、公示在岗情况,村第一书记每月负责收集汇总,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村(社区)书记、主任共同审核签字后报镇党委,严禁代签、预签、累签和虚报谎报,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连带责任。同时,县委组织部要通过综合服务平台,每月随机进行视频点名1次以上,凡是未经审批报备的一律严肃处理。

(六)工作队必须推行任务月清单制度。工作队要根据工作情况,每月制定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工作重点和具体任务,将责任分解到个人、时间到天。工作队员要对照任务清单,结合工作实际,记录工作日志,并及时上传“云岭先锋”综合服务平台。第一书记或者队长每月对队员完成任务情况对账销号和点评,作为队员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七)工作队员必须严格召回。严格落实《云南省驻村扶贫工作队召回办法(试行)》和市、县制度,对工作队员分片包组、落实任务清单、记录工作日志、离村报备审批、民意调查等结果,认真开展季度测评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不履职、不作为的队员严格召回

 

 

审核:   责任编辑:聂孝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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