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丨发改部门政策文件摘录

 2019-06-18 21:49  来源:北纬29°

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昭通市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了国家、省、市出台的脱贫攻坚政策要点,供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参考。收集整理难免有疏漏政策的适用以相关职能部门解释为准。

发改部门政策文件摘录


出区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资源承载力严重不足地区。深山石山、边远高寒、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且水土、光热条件难以满足日常生活生产需要,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区。二是公共服务严重滞后且建设成本过高地区。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教育、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薄弱,工程措施解决难度大、建设和运行成本高的区域。三是地震活跃带和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四是国家禁止或限制开发地区。云南省主体功能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发地区或限制开发地区。五是地方病高发地区。六是其他确需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地区。

工矿塌陷区、工程性强制搬迁区域不能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原址拆除重建等没有改变“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性质的不能纳入搬迁范围。边境一线地区不纳入迁出范围。

已确认的搬迁对象因意愿或其他原因不再搬迁的,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进行调整。建档立卡人口县级核定规模原则上不得调整。个别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由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申请,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并提出本辖区内县与县之间的调整方案请示,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务资金、专项建设基金和国家低成本长期贷款。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省扶贫办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发改扶贫〔2017〕736 号)发文单位: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省扶贫办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时间:2017 年5 月31 日。

财政专项资金和2016 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不再整合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资金调整后,用于建档立卡搬迁人口的易地搬迁资金人均约5.775 万元(一是住房建设补助资金。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住房补助资金人均补助2 万元。其中: 中央预算内资金人均补助0.8 万元;国家低成本长期贷款人均补助1.2 万元。二是旧房拆除奖励资金。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的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人均奖励资金0.6 万元,从国家低成本长期贷款中安排。三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人均补助3.175 万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务资金人均0.975 万元; 专项建设基金资金人均0.5 万元;国家低成本长期贷款人均1.7 万元。原规定的基础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户均补助5 万元的政策不再执行。)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调整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政策文件的通知》(云发改扶贫〔2018〕422 号)发文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发文时间:2018 年4 月17 日。

来源:昭通市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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