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27 11:00 来源:昭通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专班办公室


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昭通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来,昭通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专班办公室(以下简称“主办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宣传优秀作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市内外个人、单位、团队均可投稿。
二、征集类别及作品要求
本次征集设置公益宣传短视频、公益宣传广告语两大类别。所有作品须紧扣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主题,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遵循,结合昭通历史文化底蕴、地域风貌特色、人文精神内涵与城市发展定位,重点围绕文明礼仪、文明出行、环境卫生、志愿服务、诚信经营、社区共建、文明乡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文明餐桌、绿色低碳、家风家教、无偿献血、文物保护等方向创作。
作品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与价值取向,传播正能量,严格遵守公益广告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范与公益宣传定位。所有投稿作品须为原创,投稿人拥有完整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未公开发表、未参与其他同类征集活动,严禁抄袭、搬运、套用第三方内容。
(一)公益宣传短视频
作品时长15—60秒,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1080P),采用MP4格式;画面清晰稳定、音画同步,配有规范简体中文字幕,不得出现违规水印、第三方平台标识及任何商业推广元素。
(二)公益宣传广告语
单条正文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可附1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
(三)原创与合规要求
使用人工智能工具辅助创作的作品,须在作品简介中如实标注AI辅助创作情况,并确保AI生成素材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9月10日24:00。以邮件系统显示的接收时间为准,请投稿人合理安排投稿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段网络拥堵导致投稿失败,逾期投稿不予受理。
四、投稿方式
本次征集仅接受电子邮件方式投稿,不接受线下纸质及其他形式投稿。
(一)投稿邮箱
ztgdxck@163.com
(二)命名规范
邮件主题与附件压缩包统一按以下格式命名: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品征集—作品类别—作者姓名/团队名称/单位名称
示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品征集—短视频(广告语)—张三(XX工作室)
(三)投稿材料
所有投稿材料须打包为一个压缩包作为邮件附件,具体包括:
1. 作品文件:短视频提交MP4格式成片;广告语可直接写入邮件正文,或附Word文档提交,多条作品须逐条标注清晰。
2. 《昭通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宣传投稿信息表》(附件1):须完整填写作者信息、联系方式、作品名称及简介,多件作品须分栏填报。
3. 《版权承诺书》(附件2):须由投稿人本人签字或投稿单位加盖公章后,以扫描件形式上传;未按要求提交版权承诺书的,投稿视为无效。
(四)注意事项
单封邮件及附件总大小不得超过500MB。超大文件可通过正规公共云盘生成公开分享链接,将链接粘贴至邮件正文。因链接失效、权限设置不当等原因导致作品无法正常下载的,视为投稿无效,主办方不再另行通知。
投稿人须如实填报个人及作品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投稿作品请投稿人自行留存原始源文件,主办方不承担作品存储、备份及退还义务。
五、评选机制与入选权益
(一)入选名额
本次征集拟评选入选公益宣传短视频5件、公益宣传广告语10件。若对应类别投稿作品整体质量未达到评选标准,相应入选名额可空缺。
(二)评选规则
1.同一作品出现重复投稿的,以邮箱系统最早接收的投稿为有效投稿。
2.征集结束后,主办方将对所有投稿作品开展网络查重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检测。经核查认定存在抄袭、搬运、套用第三方内容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情形的,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3.组建评选委员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开展综合评选。
(1)作品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向的,不进入后续评选环节。
(2)对通过初筛的入围作品,从预期传播效果(权重占比60%)、艺术表现力(权重占比40%)两个维度进行量化评选。
(3)评选按照拟入选名额1.5倍(取整数)差额确定候选作品名单,即短视频候选7件、广告语候选15件。
群众意见征集:评选产生的候选作品,主办方将深入社区开展宣传展示并随机征求群众意见(覆盖10个以上居民小区、不少于50户群众),结合群众反馈意见,最终确定入选作品名单。若达标作品数量不足,入选名额按实际情况空缺。
(三)结果公示与异议处理
评选结果将在“昭通发布”App及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官方渠道实名反馈,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主办方收到实名异议后,于3个工作日内启动复核程序,5个工作日内向异议人反馈复核结论。
(四)入选权益
入选作品公益宣传使用费标准为:短视频每件人民币1.5万元,广告语每件人民币0.25万元。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代扣代缴。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主办方与入选作者签订入选作品使用协议;协议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足额支付使用费。
六、版权与权责约定
投稿人须保证所投作品为独立原创作品,未授权第三方用于商业用途,未参与其他同类征集活动,不存在任何著作权纠纷及权利瑕疵。
因作品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素材存在权利瑕疵或一稿多投等情形引发投诉、诉讼,或给主办方造成名誉及经济损失的,由投稿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责任;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追回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主办方支付入选作品公益宣传使用费后,即享有该作品用于昭通市公益宣传的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展播、编辑、改编、复制、推广、制作宣传物料、全渠道发布等),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作者依法享有署名权。
主办方不得将入选作品转让或授权第三方用于商业盈利目的。
未入选作品,主办方不进行任何商业及公益使用,著作权归投稿人所有。
凡投递作品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均视为已充分知晓并同意本公告全部条款。
七、其他事项
1. 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评选费等费用。任何假借本次活动名义收取费用、售卖入选名额、提供有偿代投稿等行为均涉嫌诈骗,请投稿人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发现相关情况可留存证据向公安机关举报。
2. 投稿作品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敏感信息,不得含有低俗、暴力、歧视等违背公序良俗、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品,不进入评选环节。
3.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活动安排调整的,主办方将通过官方发布平台及时发布公告,请投稿人持续关注。
4.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昭通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专班办公室所有。
八、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及电话:李正鸿,0870-2134556;符泽宏,0870-2159530
官方发布平台:“昭通发布”App及微信公众号
附件:1. 昭通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宣传投稿信息表
2. 版权承诺书
昭通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6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