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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说法丨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还可以撤诉吗?

 2026-02-07 09:37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有事要问】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还可以撤诉吗?

【身边案例】何某与王某结婚后不久便外出务工。务工期间结识刘某,两人相处一段时间后在刘某的户籍所在地办理了结婚登记。两人因闹矛盾,刘某便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后两人和好。刘某打算撤诉,于是咨询,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还可以撤诉吗?

【意衡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判决。


昭通市司法局 审核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值班编审:马燕    审核:陈允琪   责任编辑:聂学虎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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