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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成功移栽29株涉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2026-01-07 09:13  来源:昭通新闻网

近日,盐津县公安局将依法收缴的29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移交给县林业和草原局开展专业保护与科学移栽,有效保护了珍稀植物资源。

此次移交的植物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活体植株,具体包括1株中华桫椤与28株密脉观音座莲蕨(又称马蹄蕨)。其中,中华桫椤同时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与科研价值。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盐津县公安局依法扣押了涉案植物,并及时协调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物种鉴定与保护指导。移交后,县林草局迅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选择适宜生长环境实施科学移栽并建立长期管护机制,全力保障移栽植株成活,助力生态修复。

警方联合林草部门提醒,非法采伐、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等行为将依法严惩。公众应增强法律意识与保护意识,不采挖、不买卖受保护野生植物,共同守护生态家园。


通讯员:张起瑞 吴强  文/图

审核:倪娜   责任编辑:聂学虎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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