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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说法丨将房屋出租给身份不明的人 居住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2025-10-17 09:31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有事要问】将房屋出租给身份不明的人居住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身边案例】张某家在城郊有一套自建房,某天,自称李某的男子来租房,租期6个月。李某称身份证件丢失,还未补办下来,愿多付 1 个月的房租费。于是,张某将房屋租给了李某。后张某听说将房屋出租给身份不明的人是违法的,于是咨询,将房屋出租给身份不明的人居住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意衡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身份不明、拒绝登记身份信息的人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信息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昭通市司法局 审核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值班编审:马燕    审核:倪娜   责任编辑:聂学虎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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