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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由谁赔偿?

 2025-08-29 09:20  来源:昭通市司法局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有事要问】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由谁赔偿?

【身边案例】刘某为某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因卸货需要临时雇了王某,王某在卸货过程中被骑自行车的杨某撞倒在地受伤。据了解,杨某经济拮据没有任何赔偿能力,王某找到刘某要求赔偿。现刘某咨询,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由谁赔偿?

【意衡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司法解释规定,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昭通市司法局 审核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值班编审:马燕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单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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