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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式消费适用七日内无理由退款规则吗?

 2025-05-17 10:28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有事要问】

【身边案例】王某与某健身会所订立预付式消费合同,并支付预付款3000元,第二日,王某便打算退款。王某咨询,预付式消费适用七日内无理由退款规则吗?

【意衡律师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内请求经营者返还预付款本金,经营者应当返还,但消费者在订立预付式消费合同时从经营者处获得过相同商品或者服务的除外。


昭通市司法局 审核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值班编审:马燕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马丽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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