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云贵川等6省 可跨省缴纳交通罚款

 2015-07-06 10:27  来源:云南信息报

为解决机动车驾驶人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不便的问题,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今日起,在云南、河北、安徽、山东、四川、贵州6省开展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试点。

当事人在上述6省因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交管部门现场处罚后,可到处罚地所在省份以外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台缴款,其中,在河北、安徽、山东、贵州受到处罚的,还可到处罚地所在省份以外的中信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台缴款。此外,当事人还可通过上述银行开设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缴款。

此次试点的实施,适用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交通警察现场做出的罚款处罚,且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证非处罚地所在省份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情形。银行营业网点代收交通违法罚款后,向当事人出具已缴款证明;当事人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缴款后,可查询缴款记录或打印缴款成功界面、缴款凭条留存。

云南信息报记者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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