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在发现未成年人被侵害时应该怎么做?

 2024-09-09 08:33  来源:昭通市司法局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有事要问】教师在发现未成年人被侵害时应该怎么做?

【身边案例】某中学的保安刘某在学校保安室对13岁女生李某进行猥亵,之后李某将其被猥亵一事反映给学校老师杨某,杨某不仅没有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还安排李某家长和保安刘某在学校签订协议私了。请问杨某的这种做法对吗?

【意衡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杨某在发现未成年人被侵害时,没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未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其做法是不对的。

昭通市司法局 审核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值班编审:马燕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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