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领导铁交椅 干部能上也能下

 2015-08-28 18:33  来源:

杨刚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对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作出具体规定,规范了工作程序,建立了工作责任制,《规定》的出台,对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长期以来,领导坐着“铁交椅”,能上不能下。导致那些没有大过、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但身居其位不谋其政、不作为、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占着茅坑不拉屙,想调整又无法调整。现实中,有的干部身居领导岗位,但缺乏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碌碌无为,贻误工作;有的遇到困难和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缺乏责任担当;有的甚至目无法纪,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重大损失。对于这样的干部,必须坚决从领导岗位调整下来,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只有切实做到优进劣退、能上能下,才能始终保持干部队伍的蓬勃生机活力,更好地带领群众干事创业。

打破领导“铁交椅”,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关链还是在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上,《规定》第八条列举了十类任现职需调整的人,重点针对这一问题,作出了具体制度安排。给德才兼备的干部畅通了“上”的渠道,给偷奸耍滑的人留足了“下”的台阶。一方面强调严格执行已有的干部退休制度、任期制度,加大问责力度;另一方面对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情形、方式、程序等作出明确规范,不仅对那些严重违法违纪的干部进行严肃查处,也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工作上不担当不作为,能力不适应、作风不实的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切实弥补了制度规定的短板。这对于健全干部能上能下制度机制、增强干部队伍生机活力,必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规定》的出台给肯干事,能干事的领导干部搭建了平台,给哪些得过且过,苟且偷生的混世魔王下的足够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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