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昭通 | 迷途少年的未来之路

 2023-09-04 11:31  来源:昭通新闻网

编者按:对于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检察官要为他们撑起“检察防护伞”,全力护航未成年人的成长之路。但十几岁的少年,本是朝阳一般的年纪,却失足跌落违法的陷阱,甚至坠入犯罪的深渊,这些涉罪的未成年人又该何去何从呢?今天,我们来倾听绥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雷维的故事——


我是绥江县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近年来,未成年人涉罪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作为一名未检检察官,每当看到有孩子因心智不成熟或家庭教育不当等各种原因出现犯罪,我都特别痛心。如何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如何使迷途少年幡然悔悟、解开心中郁结,正确走上通往未来的路?这是我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常常思考的问题。今天,我想给大家讲述的就是一起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承办始末。

办案过程中,“我不想小小年纪就背负刑罚”的呐喊时刻震撼着我。

事情还得从2021年4月21日说起,小华(化名)因生活琐事与文某发生口角,两人相约打架。于是小华便叫上他的“好哥们”小杨、小雨、小良(均为化名,3人案发时均未满16周岁)作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殴打文某。年少无知的小华带上他的3个“好哥们”对文某实施了殴打,总算是狠狠地出了一口心里的恶气,之后便有说有笑、勾肩搭背地回家了。然而他并不知道,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被殴打后的文某在家长的带领下及时向公安机关报了警。今年3月,绥江县公安局将小华聚众斗殴案移送绥江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受理后,我凭着以往的经验总觉得这个案子不是简单走个程序就能了事的。带着这样的想法,我深入到小华曾学习和生活过的地方,详细调查了解小华的成长经历、家庭情况、交友情况、性格特点等。调查反映的问题让我既为难又揪心,小华的父亲因长期在外务工,与小华沟通交流时间较少,又因孩子青春期叛逆和情绪不稳定,渐渐地对孩子的教育失去耐心,信奉“棍棒下出孝子”的他,对小华非打即骂,教育方式简单粗暴。小华母亲则长期独自在家中带孩子,把孩子作为她唯一的精神依靠,平日里对孩子纵容溺爱,对小华身上的一些不良行为习惯并没有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最终让他误入歧途。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理不是逮捕或公诉就完事,而是要在刑罚的同时实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通过教育、感化,挽救一个孩子,拯救一个家庭。一边是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一边是缺乏监管能力、不懂教育方式的父母,到底要怎么做才能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又尽可能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蓝天,让孩子顺利回归社会。对此,我陷入了沉思……

于是,我多次与小华沟通交流。尽管小华总是沉默不语,但我依然不厌其烦地向他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反复强调其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性,真心希望小华能早日醒悟、迷途知返,主动认罪悔罪,争取宽大处理。

“请检察官姐姐给我一次机会,我不想小小年纪就背负刑罚,我已经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终于,在2022年5月23日深夜,睡梦中的我接到了小华打来的忏悔电话。当我接到这个带着些许哭腔和忏悔乞求的电话后,久久不能入眠,初见小华时的场景记忆犹新。站在我面前的小华,个子不高,皮肤黝黑,双目无神,目光呆滞,脑袋也一直耷拉着,浑身发颤,无论是警察还是检察官,甚至连他母亲和他讲话,他都闭口不语,明显是被吓坏了,他没想到打架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

因此,我开始重新思考这个案件。

后经审查认定,小华的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小华未满18周岁,系初犯,主观上具有自首和认罪认罚情节且有悔罪表现,加之造成他此次犯罪的原因复杂,且具备家庭监护和社区帮教条件。因此,我在充分听取小华及其法定代理人、侦查机关和辩护人的意见后,考虑到小华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相对不起诉条件,且小华作为未成年人身心尚未发育健全、认知水平存在偏差,不起诉更有利于他回归社会,遂依法对小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随后,我们还与小华的监护人、共青团绥江县委、社区共同成立了联合帮教小组,四方共同签订《监督考察协议》,对小华进行为期6个月的监督考察帮教。

宣告会上,我向小华及其监护人依法告知其在考验期内,应当遵守的规定和违反规定可能导致的后果,并劝诫小华要倍加珍惜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努力配合考察小组的帮教工作。当场向小华和另外3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了《督促监护令》,这也是绥江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要求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动态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加强与未成年人的沟通,优化未成年人教育管理方式,督促未成年人规范言行,增强法治意识。

为真正让《督促监护令》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绥江县妇女联合会的工作人员还到小华家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指导小华的父母正确与小华沟通,正视青春期孩子的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家庭教育。

“真的很感谢你,这个娃娃现在变得很乖了,既开朗又懂事,也不欺负弱小了,还知道帮家里、帮邻居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每次小华的母亲陪他来报到,都会拉着我说一些感激的话语,讲一些小华的进步和变化。当然,我也会定期对小华进行回访帮教,向他父母了解他的近况及表现。如今再见小华,他面露微笑,清澈明亮的眼眸里饱含着对生活无限的热爱与希望。对此,我感到无比欣慰。

虽然,小华案件只是我所承办的众多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其中一件,但是这个案件却给了我诸多启示。从中我读懂了,家庭是未成年人栖息的港湾,家庭教育的缺失或者不当是导致未成年人误入歧途的重要因素,未成年人的父母若存在监护缺位、监管失职,就会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概率大大增加。关系未成年人的每一起案件都是特殊案件,因为涉案未成年人需要挽救,而被害未成年人更需要保护,有时很难去衡量心中的那杆“秤”。然而,我坚信法律的作用不仅仅是惩罚,更多的是教育和引导!每一个迷途少年的心灵被迷雾蒙住时都期盼光明的救赎,作为未检检察官,我一定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平衡好每个案件的“秤”,做实涉案未成年人与被害人双向保护。让司法阳光温暖每一个少年的心灵,照亮每一个少年的前程,引领每一个少年的人生航向。

通讯员:雷 维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谭泽涛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审  核:莫娟
责任编辑:谭泽涛
标签 >> 法治 人文 
捐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