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关于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

 2023-04-17 19:07  来源:昭通新闻网

昭通市总林长令

(第2号)

关于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市各级林长和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努力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火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

一、扛牢压实各方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强化属地防控责任。严格落实森防指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突出重点时段,加密组织下沉督导和“四不两直”暗访督查,深化运用“三张清单”“两书一函”等工作机制,层层压实包保责任。逐级签订责任状,重点林区入户签订承诺书,清单化落细落实乡镇长、村委会主任、村民小组长、户长、林权所有者“五个关键人”的责任、防区和措施,推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

二、提升全民防火意识。通过“广播响、课堂讲、微信发、入户送”和“进入景区林区防火短信提示”等方式,广泛宣传防火知识,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扑火、避火意识,积极营造全民防火、爱绿护绿氛围。强化行刑衔接,加大火案侦破和涉火犯罪打击力度,组织各级媒体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剖析,对火灾多发频发地区的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采访,并滚动播出、以案示警。积极选树并激励表扬防灭火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树牢“确保安全是光荣、发生火灾是失职”的鲜明奖惩导向。

三、全面强化火源管控。严格执行5项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高火险期内森林草原防火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重点区域和敏感部位,全面实行封山管理。充分发挥全市4万名护林员作用,加密巡护频次,及时发现、制止违规用火,加强火源管控力量,增设防火检查站和检查人员,高火险地区卡点要24小时值守,严控火源进山入林。全面加强农事用火、民俗用火、生产施工用火、野外生活用火、野外吸烟、儿童弄火的管控巡查。

四、强化应急处置准备。完善应急预案,严格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时刻保持政令、信息通畅。强化扑救物资储备,提升扑救保障能力。组织半专业队伍力量携装巡护,靠前驻防,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各级森防指实战化运行和防火期多部门联合值班值守,加强会商研判和预警速报。对市、县、乡、村涉及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干部职工进行实战实训,全面提升预防、扑救及指挥能力。

五、系统夯实工作基础。有计划分阶段推进林牧区防火道、隔离带、取水点、瞭望塔和林火视频监控等基础设施建设,在重点林区村委会配齐2—3名早期火情处置人员,切实提升基层处置能力。选育推广耐火树种草种,加快林火阻隔系统建设,科学组织计划烧除和清理重点林缘部位可燃物,积极探索林下可燃物综合开发利用。加强城市面山等重点林区输配电线路隐患排查,切实降低森林火灾风险隐患。配合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工作,建设高素质森林消防队伍。

昭通市总林长:苏永忠

杨承新

2023417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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