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成功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2023-02-02 10:10  来源:昭通新闻网

绥江县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坚持突出文化引领、宣传引导、教育强基、示范带动和项目推动,不断铸牢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日前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突出文化引领。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文明城市创建有机结合,建立了县、镇、村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主题街道,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3800余场次,开展了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和唱红歌、重温入党誓词、观看红色影片等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绥江县推送的“平面竹编画”荣获中国旅游商品铜奖,“金江号子”、竹编被列为省级非遗项目,《苗族棕编》、苗族古歌(川滇黔次方言)成功申报为市级非遗项目。深入村(社区)开展《刘三姐》《五朵金花》《上甘岭》等民族团结教育电影放映216场次。

突出宣传引导。制定了相关方案,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43个村(社区)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极打造具有绥江辨识度的“金江石榴红”集群效应,开展百场宣讲培训、百期媒体报道、百名典型宣传、百家示范选树、百场石榴舞台、百次金句诵读、百个抖音视频制作“七个百”活动3200余场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580余场次。

突出教育强基。全县所有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均设置了“请写规范字、请讲普通话”标牌,通用语言文字在各级各族干部中使用率达到100%,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覆盖率达100%,5所校(园)被评为云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55所校(园)被评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突出示范带动。制定出台了《绥江县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表彰管理办法》,成功创建示范单位省级6个、市级43个、县级95个,先后表彰先进集体45个、模范个人80人、道德模范50人。

昭通日报记者:陈忠华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童博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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