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显实效

 2022-12-28 09:30  来源:昭通新闻网

今年以来,昭通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按照“去存量、防增量”的原则,全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清零”行动,多措并举推进整改落实。

昭通市成立了由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生态环境、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组成的督导工作组,开展2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督导检查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以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滞后问题“清零”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对今年重点工作任务实行挂图作战,全力推进工作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分县(市、区)点对点、一对一将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滞后问题清单和整改时限进行交办,明确今年整改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将整改滞后问题纳入干部作风大提升工作督办内容,对各县(市、区)整改滞后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将统筹不够、落实不力、久拖不决和重视不够、推动落实不力导致整改滞后的问题清单上报市干部作风大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绥江县3名干部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推进不力而受到处理。同时,因整改不力,鲁甸县城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彝良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未正常运行、威信县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等5个问题被提级督办。

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领导干部挂帮联系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工作方案,指导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并对鲁甸、巧家、镇雄、威信、大关开展了整改落实情况暗察暗访,对各县(市、区)整改滞后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对今年底前到期的问题进行预警,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市生态环境局每月坚持分别对历次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投诉举报件进行整改调度,按照要求上报市政府和省督察办;对标整改重点工作任务,持续对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整改的督察问题进行指导督促,全力推动问题验收销号;对市委、市政府明确今年底前需完成整改的31个督察反馈问题中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逐个进行分析研判,并对各县(市、区)进行帮扶指导,全面传导压力,全力推动整改。

截至11月底,督察反馈涉及昭通的17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46个,正在整改25个; 6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督察组共向昭通转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646件,已完成整改636件,正在整改10件。

    昭通日报记者:王明贵 文/图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张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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