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全力维护竹笋加工经营秩序

 2015-09-01 17:28  来源:

本网讯  (通讯员  彭洪 李发富)  秋笋上市在即, 8月31日,彝良食药监局组织县内20户竹笋经营户召开座谈会,对竹笋加工、运输、经营等提出具体要求并签订责任书,切实维护正常的竹笋加工经营秩序,保障竹笋市场健康发展。

彝良食药监局针对个别经营户在竹笋加工、运输、经营过程中,出现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要求经营者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内容包括凡在彝良境内从事竹笋生产加工的经营单位,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到食药监局进行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竹笋生产加工经营活动;对取得竹笋生产加工备案的单位或个体经营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GB2760-2014标准执行,严禁采购使用工业硫磺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作为原料加工食品;执行出厂检验制度,每批次产品必须按相关检测标准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根据检测数据出具完整、真实、准确的出厂检验报告;对非法使用工业硫磺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加工竹笋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彝良通过此次座谈会,进一步提高了竹笋生产加工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为辖区内竹笋加工市场健康、安全、有序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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