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降低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2016-06-21 18:36  来源:

昭通新闻网讯 (通讯员 罗发明)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和免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6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降低30%执行。分别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交通局的公路路产损坏赔偿清理费、船舶登记费;防空办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费。

目前,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与县财政局已经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项目执收单位要及时变更收费公示内容,将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政策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降低和免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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