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督导盐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2017-04-10 10:40  来源:

昭通新闻网讯(通讯员 武晟华)根据市政府、市交通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4月6日,昭通路政支队支队长徐立民、副支队长李章带队深入挂钩联系点盐津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重点执勤执法站建设督导检查“回头看”工作,并代市政府与盐津县政府签订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责任书。

督导检查组先后到盐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普洱中队、牛寨中队实地查看重点执法站点建设,执勤执法站交警、派出所、运政、路政及其他部门执勤人员投入,落实24小时勤务,经费保障等工作情况。通过查阅台账、实地查看等方式,认真检查盐津县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详细询问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方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随后,督导检查组到牛寨乡交管所、敦厚村交通安全劝导站进行实地查看,详细了解站所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工作开展情况。

实地督导检查结束后,在县人民政府会议室召开盐津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重点执勤执法站点建设汇报会,县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局、教育局、安监局、运管分局、交警大队、公路分局及盐津路政大队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副县长、公安局长唐判林代表盐津县人民政府、县交安委向督导组汇报了“4.0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2017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重点执勤执法站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各参会单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了汇报,徐支队长一一作了答复,并与大家一起进行探讨与交流。

听取汇报后,督导检查组认为,盐津县委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非常重视,行动迅速,在时间紧,经费紧张、人员不足等情况下,全县所有县处级干部下沉基层分片挂钩指导,采取有力措施抓落实,事故处理到位,成效明显。徐支队长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积极加强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对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实行综合治理;二是要从源头上抓好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三是要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认真履职尽责;四是要及时互通情况,加强联合检查,形成抓落实的强大合力。

会后,督导检查组组长徐立民代市人民政府与盐津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昭通市2017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昭通市2017年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执勤执法站点建设工作责任状》及《昭通市2017年度道路交通安全“五小工程”建设治理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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