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日报昭通日报 微信综合丨云南网 记者 熊强丨巧家警方 微信
2018-11-01 09:19有句话说
饭可随便吃
话不能乱说
网络信息时代
乱说话的结果
往往是害人不利己
这不,昭通就有两个人不信邪
非要以身试法
结果
一个被批评教育
一个警察蜀黍带去喝茶咯
近日,云南省彝良县荞山镇合管办一工作人员在朋友圈发状态“贫困户,贫困户,政府就差给你立个牌位给你供着了”,引发村民不满和网友热议。
目前,当地政府已对这名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向涉事村民登门道歉。
针对此事,10月28日,彝良县委宣传部对外通报称,10月24日上午11点左右,彝良县荞山镇合管办职工刘某某在其微信朋友圈发了一条信息,内容为:“贫困户,贫困户,政府就差给你立个牌位给你供着了”。10分钟后,刘某某删除了该信息。
据了解,10月24日上午,受亲戚委托,荞山镇和平村村民何某某到荞山镇合管办代为报账,因其提交的报销凭证不规范,合管办职工刘某某向何某某解释相关政策和规定,何某某认为刘某某在故意刁难,对其表达了不满。
刘某某感觉自己受了委屈,一时冲动,就在微信朋友圈发了这条信息。
荞山镇党委政府获悉此事后,及时调查了解事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对刘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要求全镇镇村干部切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塑造良好形象。
通过批评教育,刘某某认真反省自己,深刻认识到了错误,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时刻把群众装在心里,全心全意为群众办事,谨言慎行,用实际行动改正错误。之后,刘某某带着诚恳的态度,向涉事群众登门道歉,取得了当事人谅解。
7月26日,巧家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查处一起寻恤滋事案,行政拘留1人。
7月26日8时许,巧家110接到群众电话报警称:其于7月25日下午在微信朋友圈内看见一条辱骂民警的信息,语言肮脏、粗俗,请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接到报警后,110随即指令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调查,辱警男子为家住巧家县崇溪镇的肖某。7月26日9时许,经依法传唤肖某至公安机关接受询问,肖某如实供述了其在交通违规被处罚后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信息辱骂执法民警泄愤的违法事实。
经查明:7月25日15时许,肖某驾驶车牌为云A8SXXX的轻型货车途经昭巧二级路时,被巧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小河塘交警中队查获其交通违法行为,并向其开据了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被处罚后,肖某对执勤民警心存不满,于当日16时许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信息,用粗俗的言语对民警进行辱骂,信息发布后迅速传播,造成恶劣影响。
嫌疑人肖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予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昭通新闻网文稿校对:白春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