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委会主任的“烦恼” 看小区物管的“尴尬”

 2017-09-17 10:36  来源:

◆记者 刘静涛

最近白金志有些烦恼:作为小区业委会主任,近来每次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参加者寥寥无几,议事表决活动受到极大影响。没有广大业主的参与,业委会协调物业管理工作没有力度,直接导致很多约定的服务做得不到位,致使业主对物管工作不满意。说实话,业委会又不收取多少费用,又没有什么盈利,全凭一腔热情带着大家维护权益,现在反过来大家对公共事务这么冷漠,业委会倒成了独角戏表演,他很想不通。

白金志当上业委会主任源于两次曲折的购房经历:

初次购房:临时被推选参与维权

白金志是一名货运司机,老家在鲁甸县茨院街。2009年,白金志33岁,一家人决定到昭通城购买房屋把孩子带到市里接受优质教育。那一年昭阳北部新区综合大市场即将建成交房,朋友介绍一户人家要转让,白金志考虑昭通原来的综合市场热闹非凡,新的综合大市场一定也很快就能红火起来,作为投资是个不错的选择。他拿出所有的存款,贷了一部分款,接手了这处房产。

2010年9月,北部新区综合大市场建成交房,2010年10月26日,政府牵头召开了交易会,少量商家入驻,2010年11月,经过简单装修后,白金志一家高高兴兴入住新家,把孩子也转学到了市区小学。

由于种种原因,大市场并没有像预期的那样迅速热闹起来,入住率非常低,白金志回忆,当时偌大的停车场附近,开灯的只有他一家人。由于入住率低,物管公司收取不起物管费来,无力经营。2012年,北部新区大市场总表上欠下电力公司、水厂高额的水电费,两家公司对新大市场停止供水供电,住户生活陷入困境。

那时候新大市场还没有业委会,大家一窝蜂约起来找物管公司交涉,物管公司无力经营也无力解决问题。开发商曾向业主收取2500元水电开户费,后并未分表到户,大家又找开发商理论,开发商的解释是由于线路长,水电到户改造费用不足,也解决不了通水通电的问题。万般无奈,业主们只好就市场盘活、房屋漏水、停水停电等问题集中到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反映问题。接访的相关人员提醒业主们需要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业主代表反映问题。大家这才自发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选举业委会成员,代表大家反映问题。由于热心,白金志当时被推选为业委会副主任,辅助做了很多工作。

北部新区大市场业委会履职以后,积极向上反映问题,也很快得到当时区委主要领导的重视。2012年某天,领导带着各相关部门到北部新区大市场召开现场办公会,研究解决了相关问题。水电通了;业委会和开发商共同商议补足了资金不足的缺口,解决了分表到户的问题;在相关部门指导下,业委会还以第一年免费,第二年第三年租金3000元的优惠政策招起了400余家商户,市场慢慢有了生气。

危机解除后,业主生活用水用电有了保障,但无力经营的物管公司自动撤出市场,市场内物业管理陷入混乱状态:公共财物被盗现象突出,垃圾堆积成山,人员出入无人管理导致小偷白天入户偷盗等现象严重。当时业委会尝试自主管理小区,自己聘请保安人员和保洁人员,管理一年之后发现效果不佳。

2014年7月,业主再次召开业主大会,招起三家物业服务企业竞标,成功选聘一家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两年合同。

再次购房:积极主动担重责

虽然在北部新区大市场的居住经历并不愉快,白金志说,娃娃读书还争气,2014年,白金志的两个孩子面临初中入学,两个孩子考取重点中学应该没有问题。为了离学校近一些,白金志两口子决定再次举债购买房屋。

房子很快就看好了,就是学校附近的小区。购房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2014年5月交房,刚好大的孩子进初中能住上新房。

等到5月份,没接到收房的通知。6月,开发商发来短信,将延期到9月交房。9月很快到了,白金志的大孩子如愿进入重点中学,苦的是房子还没交,住不上新房,孩子读书太奔波。

10月18日,白金志约了几家一起购房的业主找到开发商催促交房。10月25日,好些业主也跟着一起到了售楼部,这次有几十家业主到场。到了2015年2月18日,开发商那边还是没动静,白金志和其他业主一起频频催促, 4月18日,又跟开发商交涉,开发商感觉压力挺大,表态7月10日交房,如果交不了房业主可以退房。

7月10日,业主们顺利接到了收房的短信,指定的物管公司也入了场,接着业主们陆续装修入住。入住后也遇到电梯不通、偶尔停水、停电等情况,每一次白金志都积极出面带着大家一起跟物管公司去谈,尽快解决问题。

2016年1月25日,为了方便维权,小区业主们自发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主任、副主任等人选。鉴于前期的表现,白金志被推选为业委会主任。业委会成立后,建立了业主的QQ群、微信群,对物业管理中的一些问题、开发商遗留的一些问题,都及时搜集、解决:建好了小区入口的大门、建好了后门使出入车辆分流、划好了车位、安装了庭院灯楼道灯、对水表进行了防冻保护、购置了小区广场健身设施、安装了天然气。

业委会遇到跟物管公司谈不好的情况,就把相关情况整理成文字资料递交相关部门,在职能部门协调下陆续解决问题。

随着小区管理慢慢规范起来,大家都过上了正常的生活,业主对于公共事务明显不像之前那么热心,白金志渐渐觉得业委会开展工作较为吃力。

专业人士:绝非个例

记者向云南红云(昭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翼忠咨询相关问题,张律师表示,白金志遇到的尴尬绝非个例,这种情况广泛存在。目前昭通城市小区在物业管理上还存在很多问题,就以业委会成立的情况来看就很不理想:一些新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一些老旧小区还没有业委会;一些小区虽然成立了业委会,但不规范,需要重新推选;一些小区虽然依法成立了业委会,但往往不能规范开展工作。

目前昭通小区管理比较严重的问题还有:很多业主是第一次居住商品房,对于相关法律规定知之甚少,以各种理由随意拖欠、拒交物管费现象比较严重;很多物管公司服务理念不到位,认为公司职能是“管理”小区;相关部门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一些物业管理中不规范现象得不到及时遏制。

张律师说,相关各方都应该站在更高的角度看待存在的问题,强化各自职能职责,推动昭通物业管理工作向着更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从而逐步提升居住品质,让业主享受更美好的生活。

张律师建议,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社区居委会要积极监管、指导和协调,促使各小区规范成立业委会,指导业委会规范开展工作,代表业主行使权利;发改部门也应针对物管费用收取出台指导性的、适用性强的文件,规范市场秩序。同时也应该发挥监管职能,使标准贯彻执行到位,让小区业主真正享受到相应配套的服务;业委会要团结带领广大业主,本着合同契约精神,与物管公司详细约定各收费、服务事项。同时从成立之初各个环节,都要规范,真正代表业主行使权利。在配合物管工作的同时更要做好监督工作,确保业委会的公信力不受影响;张律师同时希望业主能摆正心态,没有必要一味苛责物管的服务质量,不要以此为由随意拒交、拖欠约定的物管费用,这样必然导致物管公司的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服务水平的下滑,必然导致恶性循环,影响自己的生活。该交的要交,该监督的要监督,这才是推动工作的正确态度;物管公司更多的是要强调服务意识,扭转“管理”理念,在法律框架内提供规范性服务。

张律师还就一些重要法律问题进行了解释,他说,物业管理协议要清楚、明了,尽量挤压容易发生争议的灰色地带,让法律的阳光照进物业管理的每一个角落。他说,当前大家较为关注的是物管公司在公共区域划出停车位、广告位进行经营收费,并用于物管公司自收自支的情况,对这种情况要进行规范,公共收费可以抵扣业主物管费用、也可以作为业主公共收入进行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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