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依法治县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2016-11-13 09:49  来源:

昭通新闻网讯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忠华)成功创建了省级无邪教县,荣获“全国法制教育工作先进县”称号;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位居全省第四、昭通第一;在今年7月底举行的全省依法治县工作培训会上,绥江县成为会上惟一一家向全省129个县区作经验交流发言的县。11月10日,市委、政府在绥江县召开依法治市(县)现场推进会推广“绥江依法治县经验”。

“七个专项组”高位推进依法治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部署后,绥江县进行了五年规划,提出创建云南省依法治县示范县,确定将2015年作为基础年,2016年为推进年,2017年为突破年,2018年为提升年,2019年为巩固年。为此,绥江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的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依法执政、地方法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文化、普法宣传、法治监督7个专项组开展工作,并制定了每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从法、检、公、司四部门各抽调一名业务骨干充实到县依法治县办,破解人员不足瓶颈。充分保障依法治县专项工作经费,确保机构有序运行。由县编制委员会下发文件,明确镇综治办机构编制,实现了大镇有5个行政编制、小镇有3个行政编制的专门编制。

打造法治城镇、乡村和学校。绥江县为5个乡镇党委配齐了分管法治工作的党委副书记。2015年4月,绥江县将全县政法部门42名实职正科级干部挂钩到村(社区)担任法治副书记。2015年5月,绥江县83名政法干警挂钩到县城和集镇所在地中小学各班担任法制班主任,定期不定期向老师、学生讲授有关法律知识,完成法制教育任务。2015年12月,绥江县命名了首批13家依法治县典型示范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法治绥江建设提供了样板。2016年2月,绥江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印发了《绥江县“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和《法治绥江建设指标体系》。目前,已经有46家单位提出了“法治示范单位”验收预申请。如今,绥江县将县城龙行大道、龙腾大道,绥江第一中学和新滩镇鲢鱼村倾力打造为“法治文化一条街、法治教育一基地、法制文化一走廊”,成为独特而又亮丽的法治风景线。

“四位一体”推进法治进程。绥江县以“法治、政法、综治、维稳”四位一体开展工作,以法治为引领、平安推进为抓手、构建和谐绥江为目标,把依法治理与政府及部门依法行政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文明、卫生、园林城市结合起来,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以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为龙头,以基层(村、社区)为基础,以政法部门为骨干,全面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近三年期间,绥江县刑事案件下降、社会治安案件下降、信访案件下降,保持了近三年零非访;矛盾纠纷调处率上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上升;群众法制观念增强、公职人员运用法律思维和方法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群众遇事找法的多了,每年法律咨询的人次多了,2015年达15000多人次,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绥江县先后被评为全省园林县城、全省文明县城、全省卫生县城,日前又成为云南首个“全国十佳生态文明城市”。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从2013年的全省98位82.69%提升到2016年上半年全省第4位9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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