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荣获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称号

 2016-09-14 11:27  来源:

昭通新闻网讯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忠华 通讯员 郭 佳)9月13日,省委、省政府在昆明召开第九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表彰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永善县被中宣部、司法部表彰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这是该县继2013年获得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后的又一殊荣,也是昭通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区)。

永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君尧代表永善县在主会场参会,并接受表彰。

“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永善县始终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为重点,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创新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强化组织领导,措施保障到位。一是规划部署到位。根据中央、省、市要求,结合实际,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为全县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二是机构人员到位。成立了工作领导组并下设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干部,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三是责任落实到位。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整合资源,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四是督促考核到位。率先在全市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并出台配套细则,完善考核评估体系,普法工作实现由“软”到“硬”的转变。

强化载体切入,普法效果明显。一是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以“法律服务库区行”、“巡回法庭”、“结对共建法治社区(村)”等为依托,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以“金江课堂”为载体,采取发、讲、展、演、观等方式,对全县142个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民小组长、农村党员、致富带头人及创业青年进行法制培训,做到每乡(镇)至少一场法治文艺演出,一场“庭审观摩”,每村一堂宣讲培训,受益师生、干部群众等达20万余人次,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家喻户晓;二是重点对象学法全普及。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严格落实法制辅导员、法制副校长等制度。采取送戏下乡、发放资料等方式向外来务工等流动人员传播法律知识,印发《农村常用法律知识手册》、《青少年学法用法读本》、《普法作业本》等知识读本共20余万册。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全县43.1万人接受法治教育,普及率达93.09%;三是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全保障。采取“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特殊事项免予审查经济困难”、“为民生案件提供法律援助”等法律援助措施,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六五”期间,累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473件(其中:民事案件168件;刑事案件335件;非诉讼案件3970件);四是宣传平台建设全铺开。在充分利用标语、墙体广告、出租车显示屏等传统宣传媒介的同时,合理运用新媒体积极搭建宣传平台,开通微信、微博、电视专栏等开展法制宣传,累计制作播出《法治永善》45期、《平安永善》13期,深受广大群众好评。

强化基层基础,社会管理创新。一是民主法治创建有新举措。组建法律服务团,以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参与典型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展特殊人群法律服务等形式,深入全县142个社区(村)开展“结对共建法治社区(村)”活动,细沙乡大同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全县已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1个,市级18个,县级83个,创建率达到72.5%;二是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有新进展。自2014年推行“一乡一律师,部门有顾问”法律顾问聘请制度以来,各乡(镇)、部门积极聘请法律顾问,全面落实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三是行业治理规范有新成效。各职能部门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扎实推进行业整治活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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