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大进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上强调:加强统筹 深入研究 高质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

 2021-11-16 10:36  来源:昭通新闻网

11月15日,市委书记郭大进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相关会议精神,研究审议有关改革方案,听取专项小组工作汇报。

会议首先传达了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有关会议精神;会议审议了《昭通市“十四五”时期重要改革举措分工方案(审议稿)》《昭通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审议稿)》《昭通市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审议稿)》;会议听取了农村改革专项小组、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的汇报。

郭大进指出,总的来看,全市改革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和积极成效,但工作也还有差距,部分专项小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改革工作推进滞后,离全年目标任务还有不小差距,大家要紧盯重点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过程管控,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改革目标任务。

郭大进要求,市委9个改革专项小组和责任单位要根据《昭通市2021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以及任务分解清单,严格对标对表,协调推动各自领域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市委改革办要加强对改革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确保今年的要点任务进度、质量、实效与年初计划一一对应。抓紧谋划明年改革工作要点。针对《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工作台账》完成率相对较低的问题,各专项小组要督促责任单位抓好落实,对进度滞后、效果较差的改革事项,要加快推进。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汇报。各试点单位要严格按照改革试点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市委改革办和专项小组要做好改革试点工作的跟踪评估,认真分析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对已经完成的改革试点,要及时归纳总结改革成功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案例。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改革任务的主体责任,完善党委(党组)定期研究部署重大改革方案制度和领导联系重点改革事项制度。市委改革办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作用,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好市委改革决策部署,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各项改革任务。

朱家伟、罗永斌、张绍雄、申琼、师逸、戈昌武、陶毅、王斌、夏维勇、郝流勇、鲁军、孔维志、郭晓东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申正勇 文/图
校对:马鹏

审核:马燕   责任编辑:谭泽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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