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严管公办教师有偿补课及校外兼课

 2017-04-25 10:03  来源:云南网

近日,记者从昭通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昭通市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师的从教行为,昭通市出台10条规定,严管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校外兼课行为。

《规定》严禁公办学校在职教师要求或介绍、动员学生参加由公办教师在校内校外进行的有偿补课;在职教师以自己名义组织、要求或介绍、动员学生参加由校外机构或个人在校内校外进行的有偿补课;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以各种名义与校外机构、个人联合,让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在职教师在家或到其他场所组织针对中小学生的有偿辅导、补课;在机构、个人举办的有偿补习班等兼职兼课;与其联合办班,让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利用工作之便暗示、动员、诱导或直接、变相地迫使本校本班学生参加任何机构及个人组织的有偿补课;以家属、亲友等名义通过开办寄读所、补习班、兴趣班等进行有偿补课;在职教师之间相互提供有偿补课生源;其它违规参与校外兼课或有偿补课的行为,以及公办学校为校外机构或个人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等。

《规定》要求全市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宣传栏、公示栏、网络、班会、家长会等途径,广泛开展“十条规定”宣传教育活动,迅速将“十条规定”要求传达到每一名教师,告之每一位家长,确保教师、家长、学生全知晓。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对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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