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座车超员1人被查,怎么处罚?

 2019-09-10 17:02  来源:昭通市公安局

8月29日,巧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工作中查处一起超员的违法行为。

29日,交通警察大队执法小分队深入包谷垴乡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交通安全事故隐患。14时许,民警在天生桥K49+300M路段对一辆号牌为云C7E5**的农村客运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辆核载8人,实载9人,存在“驾驶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赵某某处200元罚款记6分的行政处罚。

经核查,赵某某的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民警已依法将其驾驶证扣留。

法律链接:《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记分周期为12个月)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只需要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天的科目一的学习考试合格就能取回驾驶证,不需要重新考驾驶证的。

警方提示:机动车超过额定人数上路行驶不仅属违法行为,超员后还会增加发生侧翻、爆胎、制动失灵等可能性,且超员乘客没有安全带的保护,危险性较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不得超过额定人数。提醒广大驾驶人超员一人也属违法,处罚、安全隐患都不容忽视。

来源:昭通市公安局 、交通警察大队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聂孝美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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