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通报22个突出环境问题清单

 2018-06-20 23:30  来源:昭通新闻网

(通讯员 黄啟伦)6月20日上午,盐津县召开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会议,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查、国家七部委“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察检查专项坛、生态环境部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和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反馈问题和要求,认真学习贯彻省委陈豪书记、市委杨亚林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出盐津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清单,进行专题部署安排。       县委书记李晓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郑磊主持会议并提工作要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国均,县政协主席严巨奎,县四套班子其他在家领导、法检“两长”出席会议。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搞好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是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必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目前我们的环境突出问题还比较多,初步对照检查就有几十个,形势十分严峻。这些问题的存在,核心是不落实、进展缓慢,根本的是执行力差。为此,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痛下决心认真整改,加强环保务求高效”上来,统一到“提高执行力,一条条措施落实、一个个问题解决”上来。定了的事情就要干,而且要干到底、干出好成果。二要压实责任,条条落实。再认真梳理突出问题清单,再完善整改方案,再细化整改措施。提高责任级别,县委书记带着上,县四套班子领导带头上,每个领导干部都往上压,充分发挥“头雁”“头羊”作用。盯紧突出问题,建立“主责人-协办人”整改工作责任体系,做到条条任务有人认领、项项工作有人落实。三要严肃纪律,实行“两清”。与脱贫攻坚领域一样,实行“超过时限就地免职,降级使用,造成影响从重处罚”的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清单化管理。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认真“清零”不落实的事,县纪委、监察委要认真“清理”不落实的人,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并坚持每月一报。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执行《盐津县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务必对照整改任务清单、对照时间表、对照各自实际,不折不扣地切实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会议要求,环保部门要尽快梳理完善突出问题清单,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责任单位责任人;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对标对表、不等不靠,抓紧开展各有关问题整改工作;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监察委要加强督查,做好“对人对事、追责问责”工作,确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际成效。

会议通报了盐津县22个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并分别提出整改工作建议。

审核:   责任编辑:聂孝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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