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文明新风尚 扬法治正能量——记全国文明单位昭通市人民检察院

 2018-08-21 15:10  来源:昭通新闻网

厚德尚法守正气,秉正笃行记新程。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把文明创建和检务创新结合起来,率先跻身全国文明单位。在长期的检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实践活动中,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愈加认识到:威严法律加上精神文明,才会产生更巨大的力量。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忠华

走进昭通市人民检察院,一至七楼均是文化长廊和文化墙,挂满了书画作品和名人名言等,还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街公益宣传栏,更有干警活动室、书吧、院史荣誉室、母婴关爱室等,处处荡漾着清新的文明气息。

“近年来,我院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统揽工作全局,有力促进了全院干部职工思想觉悟新提升,工作作风新转变,检察工作新进步,为昭通依法治市作出了新贡献!”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晓渝渝对记者说。

把创建活动内化于心

市检察院2007年创建为省级文明单位后,连续保持了3届,冲刺全国文明单位,是市检察院最近几年的重要目标。

文明不文明,关键在个人。创建,是一项全员参与的系统工程,只有把全院干警动员起来,使精神文明建设成为每一个同志的自觉行动,创建工作才能持久、深入、有效。

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和系列重要讲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学习方案及考核办法。定期督促检查学习笔记,编制学习宣传专栏;通过抓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筑牢全院干部职工不忘初心、永葆政治本色的精神之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坚定精神文明建设基本立场;深化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邀请市委党校田华老师和检察长袁晓渝为干警授课,增强干警党性及廉洁从检意识;狠抓诚信建设,倡导诚信从检;推进法治建设,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强化家庭文明建设,促进家庭和睦。

把创建活动外化于行

文明不文明,核心在践行。精神文明建设,是一个积淀的过程。只有投身于具体的创建实践,才能发现自身不文明情形,并在改正过程中成长,进而陶冶情操、修身养性。

推行文明风尚行动,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制定《移风易俗活动方案》,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党员干部全部签订《殡葬改革责任书》,已故检察人员及其家属全部落实了殡葬改革要求,全部进行火葬;制定了《检察人员文明礼仪规范》等,发出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观演《倡议书》,签订了《承诺书》;开展文明礼仪倡议活动,全院干警在寄语墙上贴出了自己的《文明礼仪寄语》;制定了《文明礼仪考核办法》,对全院内设机构履行文明礼仪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年终表彰先进部门。发出《关于开展“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等勤俭节约活动的通知》和《“文明用餐、从我做起”倡议书》,制作节约用水、节约用电提示牌,在机关食堂布置“珍惜粮食”等文明餐桌提示语宣传展板。

坚持文明优质服务,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开展“文明接待室”“规范化驻所检察室”“青少年维权岗”“先进党支部”“检察业务能手”“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等文明窗口、岗位、职工创建活动,检察干警职业精神更加振奋,职业操守得到进一步提升。

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优质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律师会见与阅卷规定》《文明接待公约》等服务规范,细化服务标准,明确服务目标,确保检察服务文明优质高效。作出《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等四项制度的决定(试行)》,推行服务承诺制,对检察工作的职责、办案程序、办理时限等具体事项,向社会和公众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承担承诺责任。

强化学雷锋志愿服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注册志愿者112名,占全院干警的95%,在职党员注册志愿者92名,占在职党员的93.8%。制定《学雷锋活动实施方案》,实行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残疾人老年人、慰问贫困村民及党员、为癌症患者募捐等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实行活动签名制和考核制,保证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人数占比达90%以上。健全志愿服务工作机制,设计制作志愿服务队队服、队旗、队徽,做好登记注册、服务记录、关系转接等工作,每年对志愿服务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兑现奖励,最大限度激发干警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

加强文化体育活动,提升干警文化素养和身体素质。根据检察业务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昭通市作家协会赠书、文艺创作专题讲座、“昭通作家走进昭通检察”采风、读《知行合一》交流会等文化活动。根据检察工作实际,在春节、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等期间组织开展羽毛球、乒乓球、篮球、登山等比赛活动,有效提高了干警身体素质。积极参加第三届全国“书香之家”推荐活动;组织“微心愿”捐书、捐物助学活动,全院干警向扶贫挂钩点茶园小学学生捐赠图书600余册。组织干警参加昭通市第十一届冬泳运动会,组建瑜珈、太极拳、羽毛球、乒乓球、篮球等体育兴趣小组定期开展活动;每个工作日早晨、下午各开展一次工间操活动,确保干警劳逸结合。建起篮球场、市检察院图书流通点和集健身、乒乓球、羽毛球、棋牌活动于一体的职工活动中心,满足了干警文化体育活动的需要。

开展帮扶共建活动,践行文明同创和共同富裕誓言。改造了单位破旧的土砖围墙,建起通透的铁艺围栏,在围栏上悬挂了60余块公益广告宣传展板,融入了优美的城市环境;按照文明城市建设要求,布置了装饰灯光,美化了城市环境;大力支持“四城同创”,发出《“四城同创”倡议书》,号召检察干警积极参与“四城同创”;积极开展园林单位建设,美化办公室和单位花园;制定《人居环境建设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分解建设任务到各内设机构,细化责任到具体干警,保证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积极配合实施脱贫攻坚战略,认真落实扶危济贫任务,开展结队帮扶活动。结对帮扶贫困户411户1541人,为扶贫挂钩点争取项目13个,协调建设资金5173万余元,建成公路73.8公里、大桥1座、村级活动场所3个,捐助扶贫资金63万元;与镇雄县中屯中学开展乡村少年宫结队共建活动,支持5000余元的体育用品。

立足职能转化创建成果

市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文明创建作为检察工作的“助推器”,做到检察业务与文明创建两手抓,两手都硬,全院干警的整体素质和整体文明程度得到有效提高,在工作中焕发了极大的创建热情和希望,拼搏向上的士气显著增强。

2017年以来,市检察院依法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055人,提起公诉5014人。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依法起诉邪教组织犯罪嫌疑人5人。批准逮捕涉枪涉爆、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60人,起诉98人。批准逮捕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嫌疑人20人,起诉21人;批准逮捕毒品犯罪嫌疑人714人,起诉750人。严厉打击传统盗抢骗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网络贩枪犯罪,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888人,起诉1001人。开展释法说理,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围绕争议焦点释法说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1件次。以人民为中心,保障民生民利。立足检察职能,大力推进健康昭通建设,持续深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33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6件;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嫌疑人19人;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24人,起诉72人。严厉打击涉及民生民利、腐败易发多发等领域和环节的犯罪,立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66件。

精神文明建设永远在路上,文明单位创建没有休止符。2017年11月,昭通市人民检察院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审核:   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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