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县公开考试选调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干部公告

 2016-09-30 10:21  来源: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在昭通市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中公开考调彝良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干部1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的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认、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的原则;

(三)坚持在县考调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的原则。

二、考调条件、对象及人数

(一)考调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 谦虚谨慎、勤奋敬业、甘于奉献,热爱国土资源事业。

3. 学历要求:全日制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4.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5. 具有胜任考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调: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履行服务期限未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调对象及范围。昭通市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未转为正式在编的特岗教师及未转正定级人员除外)。

(三)考调岗位及人数。彝良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干部16人。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2016年10月11日至10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采取现场报名(仅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超过此时限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彝良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彝良县渔湖新城)。

(三)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应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5张,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县外考生还须县〈区〉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签署报考意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政审证明,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并经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卫计局或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审签)。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6年10月19日至10月2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彝良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冯健,联系电话:13887030503)。

(五)资格审查。由考调领导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考调资格。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笔试、面试成绩各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按考调岗位数与报考人数的1:2开考,低于开考比例的,相应削减考调岗位数。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若有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答题,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公共科目按照《昭通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确定的公共科目范围;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按照《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学习大纲》命题考试(参考人员在报名时领取,需交资料打印、装订费50.00元),包括《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内容。2016年10月25日上午8:30至11: 00组织笔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面试由考调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公共科目按照《昭通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确定的公共科目范围;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参照《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学习大纲》。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统一在聘用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支付。

六、考察。按照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考调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实施,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对考察合格人员确定拟调的人员,在彝良县委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八、调动。公示期满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县国土资源局书面请示县政府同意调动,县编办签署意见后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调动后,调动人员工资待遇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及职称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次公开考调工作全过程接受县监察局监督和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若对本次公开考调工作有疑虑,必须在考调过程各阶段向考调领导组办公室或彝良县监察局反映,过时不再受理。

十、本公告由县考调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考调领导组研究决定。

                                                                                                           彝良县国土资源局

                                                                                                           彝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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