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新购房户可获补贴

 2015-05-28 19:36  来源:

本网讯 (通讯员 田明)为改善市民宜居环境,永善县出台购房补贴、落户开放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了解,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永善县城规划区范围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属于首次购房或首次购置改善型商品住房并缴纳了契税的新购房户,户籍在县城规划区内的,按购房合同建筑面积计每平方米补贴100元;户籍在县城规划区外包括永善县辖区外的新购房户每平方米补贴150元。

新购商品住房补贴以套为单位,购买多套的按就高原则享受一套购房补贴。购房补贴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到县住建局统一办理申报,每月县财政局、审计局组织进行联审,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在联审后10个工作日内兑现补贴。同时规定,因特殊情况需退房的应全额退还补贴。

此外,永善县还开放县城落户政策,规定凡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商品房,提供经县住建局备案后的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均可在购房所在地落户,镇村(社区)、派出所受理落户申请10日内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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