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青少年撑起成长的蓝天 ——访永善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罗联凤

 2021-11-01 15:56  来源:昭通新闻网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如果只是单纯地一诉了之就不能起到较好的挽救作用。只有真正的“治病救人”才能助力“迷航”少年找到新航向。近日,记者采访了永善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罗联凤,她就“春泥”未检工作室如何在保护未成年方面发挥的作用进行了解答。

记者:请您谈一谈为什么要起名为“春泥”未检工作室,有什么寓意?

罗联凤:起名“春泥”未检工作室,主要源于晚清龚自珍的《己亥杂诗·浩荡离愁白日斜》里面的经典诗句“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我们的法律并不是冷冰冰的,没有感情的。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花朵,我们的检察官甘做护花的“春泥”,保护、培育祖国的花朵健康成长。

记者:我们的“春泥”未检工作室由哪些机构组成?

罗联凤:我们依托“春泥”未检工作室这个平台,精选专门人员组建了“春泥”专案组、“春泥讲师团”“春泥”爱心团3个工作专班,不断拓展未检工作的内涵与外延,扩大未检工作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展现永善检察工作的温度和厚度,将青少年维权工作贯穿于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刑事执行、司法救助等各个环节。

“春泥”专案组,负责专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专案组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工作要求,每办理一件案件,都可以挽救一批孩子,让涉案未成年人有更多改过自新的机会,降低再犯罪率。同时坚持以案释法,通过典型案例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正确认识和理解哪些是法律的红线,从小就培养他们对法律的敬畏心理和对公平正义的正确解读。

“春泥”讲师团,负责开展法治宣传。“春泥”讲师团坚持传递“关爱、奉献”的理念,引导未成年人从小即“崇德尚法”,努力成为一个正义、温暖的人。

“春泥”爱心团,致力于送温暖进校园、关爱特殊儿童、爱心助学、司法救助等活动。以专业、活泼的团队,致力于关爱特殊儿童,送温暖进校园等,为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队伍保障。

记者:“春泥”未检工作室取得什么样的成效?

罗联凤:检察机关作为参与保护未成年人全过程的政法机关,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永善县人民检察院“春泥”工作室紧密结合检察职能,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广大青少年合法权益,关心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多方位地开展法治宣传。自“春泥”未检工作室成立以来,在青少年群体中传播法治理念,引导青少年遇事懂法、找法,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筑牢源头屏障,关爱青少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近年来,依托“春泥”未检工作室,始终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服务和保障,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为宗旨,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先后获得“昭通市青少年维权岗”“2020年云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优秀案件”等荣誉,2021年,永善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昭通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记者:你们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还存在什么困难?

罗联凤: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保护青少年儿童不受犯罪行为的侵害,避免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永善县人民检察院每一位检察官的职责。永善检察人虽一直致力于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但结合目前青少年犯罪日趋低龄化、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仍然频发问题,距离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下一步,永善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检察工作,以高度的检察责任感、使命感,把“春泥”未检工作室品牌做好做优,继续将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当作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系统工作来抓。以建成“一站式”办案区、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等为工作目标,全方位、多角度地维护青少年权益。我们相信,通过每一位检察官的不懈努力、不离不弃地坚守、用心用爱地倾情工作,一定能够为广大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为他们创造美好的明天!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莫娟/文  图片由永善县人民检察院提供)

审核:马燕   责任编辑:聂学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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