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系统谋划书写高质量发展“绿色答卷”

 2021-04-16 09:56  来源:昭通新闻网

近年来,昭通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系统谋划、超前规划,书写了高质量发展的“绿色答卷”。“十三五”期间,昭通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环保督察整改成效显著、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持续优化,推进环评审批更好服务经济发展,谱写“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昭通篇章取得开拓性进展,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

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法监管。昭通市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落实河长制,深入推进“一个U盘下达河长令”,落实市、县、乡、村四级河长2618人,实现全市393条河流全覆盖;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出台地方法规,落实依法治污,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严格责任追究,促进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压实。2016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157件(其中四个配套办法案件60件:查封扣押45件、限产停产8件,移送公安机关7件),罚款10110万元,有效遏制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多发态势。

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持续优化。昭通编制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占全市国土面积的比例为22.86%,构建科学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体系,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空间格局。巧家、盐津、大关、永善、绥江等5县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昭通入选全国首批“国民休闲旅游胜地”。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1个(盐津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3个(盐津县、绥江县、水富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127个,创建率87%;创建市级生态文明村(社区)951个,创建率71%,优化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水富市获“云南省美丽县城”称号,大山包获批为省级国家公园;建成各级自然保护区(地)22个,总面积248.4万亩;湿地面积稳定在43.71万亩以上,湿地保护率32.14%,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持续加大,划定了3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和9个重点领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受保护率达90%。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思路,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统筹推进重点产业和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引领全市经济转型升级、绿色发展。2016年以来,昭通依托丰富的水电优势,出台了绿色能源招商引资政策,科学布局、全力推进工业园区规划修编及省级工业园区重新申报认定,加快以水电清洁能源和水电铝材、水电硅材一体化引领的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步伐,带动和促进了一大批重点项目在昭通落地生根;依托丰富的高原绿色产品优势,昭通全力做好苹果、天麻、马铃薯等优质高原特色农产品的体验和深加工,大力发展以“6个百亿元产业”为代表的高原特色产业,积极探索出高原、高寒山区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发展的路子;依托丰富的中医药资源、饮食文化、红色文化、抗战文化等,结合昭通绿水青山,进行保护性的开发,着力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加快推进以旅游业为引领的现代服务业发展。

协同推进各项改革和立法工作。昭通如期完成了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有序推进生态补偿、河长制、农田水利改革、国家公园体制改革、生物多样性保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离任审计、生态损害赔偿等改革事项。推动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落地,签订赤水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昭通共识》。率先在全省签订地方横向生态补偿协议,设立市级生态补偿基金。立法实施《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条例》,加快推进《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立法进程,配合做好《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昭通渔洞水库管理条例》修订工作。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谭光吉

审核:范云   责任编辑:张宗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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