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督导检查组赴云南 督导检查打击整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工作

 2020-08-26 18:20  来源:云南信息报

8月21日至24日,公安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督导检查组赴云南昭通、曲靖、昆明等地督导检查打击整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工作,并于24日在昆明召开座谈会,听取云南打击整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工作汇报,反馈督导检查情况。云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任军号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建华主持会议。

联合督导检查组组长、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赵依民结合实地督导及听取汇报情况,对云南打击整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意见建议。

任军号指出,此次公安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督查组就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工作对我省进行督导检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对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关心和重视。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打击整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工作作为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努力为落实长江大保护、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做出云南应有贡献。

任军号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清醒认识云南在打击整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工作中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对督导组反馈的问题要照单全收,坚决抓好整改落实。要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将任务细化到乡到村、责任明确到岗到人、政策落实到船到户。要积极开展联合执法,重点在线索摸排、破案攻坚、治安管控、机制建设、宣传发动等方面持续发力,紧盯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等各环节,实现全产业链打击。要切实做好执法监管、市场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退捕渔民安置等工作,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强化工作经费保障,确保长江禁渔令在我省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严厉打击整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工作启动以来,云南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渔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部署开展为期3年的打击整治专项行动。2020年7月1日至今,共侦办各类非法捕捞刑事案件2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4人,行政案件62起,处罚95人,清理违规网具180余张,没收销毁电捕鱼作业工具76(套),有力打击震慑了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

云南省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汇报工作。

来源:云南信息报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聂学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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