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丨昭通首届“跨栏”大赛 你参加了吗?

 2020-01-23 12:04  来源:昭通新闻网

岁末年初,数位选手在昭通市进行了一场“跨栏”大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比赛名次前十位的选手向广大市民进行“公示”。
第十位

ps:该选手为青年组选手,身形矫健,跨栏时非常轻松,建议选择更“高”一级的栏去跨。

第九位

ps:经鉴定,该选手中年组选手,但丝毫不输青年组,手持包包还单手揣兜,这次跨栏显得非常轻松。

第八位

ps:腿长,跨栏无压力,就是这么自信!

第七位

ps:身高不够,“高跟”来凑,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跨栏了。

第六位

ps:我这跨栏造型,也算是独一份儿了吧!

第五位

ps:不好意思,我不是在跨栏,我在跳栏。

第四位

ps:杵拐上阵,身体的伤痛怎么能阻止我跨栏!

第三位

ps:只要我跨得够快,栏杆就发现不了我已经跨过去了。

第二位

ps:幼儿怀中抱,天桥我不上,图个方便。(真的方便吗?)

第一位

ps:一个小小的栏杆而已,老爷子我啥大风大浪没经历过,看我这就跨了他!

赛后聊一聊


“横穿公路跨栏杆,伤亡危险紧相随”

1.危害自己:交通隔离栏、绿化隔离带等交通安全隔离设施是为实现人车分道、车车分道而设置的物理设施。隔离车道内行驶的车辆驾驶人有当然的认知性,即可以推断本车道内没有人员翻越横穿,当行人跨越隔离设施过街时,在隔离的车道内会与机动车出现冲突而发生事故,酿成悲剧。

2.危害社会:在机动车正常行驶时,本来机动车可以加快速度行驶,可因为行人翻越隔离栏,迫使机动车速度不得不降下来,同时也会造成驾驶人紧急刹车导致车辆碰撞、刮擦事故发生,制造交通混乱、拥堵。

3.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二.行人随意横穿公路、翻越隔离栏的原因

1.主观原因

(1)图方便:翻越隔离栏栏的大多是工作或居住地点就在道路对面,且又没有人行横道路段的市民,就因为通过路口的人行横道太远,步行往返需要15分钟左右的时间,而通过红绿灯路口又太麻烦,所以许多人图方便选择翻越隔离栏

(2)赶时间: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因为一些紧急的事情需要赶时间,来不及再跑到人行横道处过马路,所以翻越护栏。

(3)习惯性: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有车一族越来越来多,原本比较偏僻的小路,有了大量的机动车通行而建起了隔离栏,原来经常走的路口没有了,所以就习惯性地走原有地方而翻越护栏。

(4)随意性:翻越护栏多发生在青少年之中,认为翻越护栏的动作很潇洒,能引起人们的注意等。

2.客观原因

(1)普通群众对隔离栏的安全性认识水平不高,没有意识到这是保障人们生命的一道屏障。

(2)隔离栏太长,也是行人翻越护栏的诱因。在一些路段,不少行人因各种各样的原因需要过路,但因为隔离栏太长,步行往返不方便而选择翻越隔离栏。

(3)执法、处罚力度不到位,查处这些违规行为有很多困难。执法装备差,不能做到全程监控取证;路段长、交通警察人员配备不够,不能及时有效查处。

温馨提示:

1.通过有行人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行人必须在人行道内行走,应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2.横过车行道时,不要图方便,走“捷径”,必须走人行横道、不得斜穿马路;过马路要看清来往车辆,从人行横道、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内通行。

3.没有人行横道时,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4.不准穿越、翻越交通护栏,不准站在车行道上或者逆向招呼出租车;不准在道路上打闹、坐卧、停留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乘坐机动车上、下车时,乘车人必须从右侧上下车、不准从车前横穿马路。

昭通日报全媒体实习记者:杨洋 罗丹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杨洋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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