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切实推进移风易俗

 2019-11-12 11:07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最近,绥江出台整治措施,切实推进移风易俗,狠刹陈规陋习。绥江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大力倡导喜事新办、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的社会新风尚,切实推进移风易俗。规范城乡居民婚丧喜庆事宜,着力整治婚丧喜庆事宜人情过多过滥的陋习,全面提升城乡居民文明素质,有效夯实“四城同创”工作基础。

整治措施规定,绥江县域内城乡居民,特别是干部和党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应当自觉树立文明新风,厉行勤俭节约,杜绝奢侈浪费,切实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着力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城乡居民办理婚丧事宜,不得在县城区、镇集镇街道、人员居住密集区域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不得搞封建迷信,不得组织吹拉弹唱、乐队奏乐、歌舞表演等扰民活动,不得影响、干扰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当地群众正常工作生活秩序,不得影响道路通行和环境卫生,不得擅自占用公共设施。

整治措施规定,全县干部和党员除办理本人婚嫁、子女完婚和父母、配偶、子女丧葬事宜外,一律不得为本人家庭成员、亲朋好友操办建房乔迁、生日寿诞、调动升职、生儿育女、子女升学参军等事宜。

全县干部和党员办理婚丧事宜,按照其管理权限,实行承诺、报告制度。当事人应当如实报告办理事由、时间、地点、规模、标准以及是否收取礼品礼金等情况,并严格按照承诺办理。

整治措施规定,规范城乡婚丧喜庆事宜办理,切实推进移风易俗,各镇党委、政府是管理主体,各村(社区)“两委”是执行主体,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整治措施规定,各级党组织对干部和党员办理婚丧事宜负有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对教育引导不力、疏于管理监督,导致管辖范围内干部职工利用婚丧事宜进行大操大办,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相关领导的责任。

(通讯员 蒋益文)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雷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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